《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现将我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9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 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
2019年我县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一是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共排查“散乱污”企业42家,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开展45米高架源在线监测,共排查2项,已完成整改1项;三是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共排查100家,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共排查10家,已完成整改8家,剩余企业整治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计划10月底之前整改完成;五是开展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共排查3家,已全部完成整改;六是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共排查28家,已全部完成整改;七是完成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八是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工作;九是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工作;十是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截至10月12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52.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0.4%;PM10平均浓度为86.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6.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69天,较去年同期减少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60.1%。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按PM2.5浓度计算,我县在全市三县六区中排名第八,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二)扎实开展净水保卫战
一是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新划分与调整工作,针对规划建设的城西水厂和一水厂、三水厂和涡北新城区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重新划分与调整。2019年10月16日印发《怀远县拟调整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怀环委办〔2019〕9号)。针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不合理问题已申请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新划分与调整工作开展。加强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对排查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乡镇及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制定并印发《怀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巡查制度》(怀环委办〔2019〕4号)和《怀远县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怀环委办〔2019〕5号)。二是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对非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完善提升了污染防治设施,对全县31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了污染治理设施全覆盖,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治理设施稳定运行。三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县针对境内14个行政区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14个建制村已报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开展整治工作,2019年底将对14个建制村验收并拨付专项资金。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2019年3月1日印发了《怀远县四方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怀远县四方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部门职责及完成时限。五是实施敏感水体生态环境治理。完成老城区荆家沟、梅郢大沟,新城区乳泉大沟、苏马大沟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县城敏感水体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三)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
制度并印发了《怀远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已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怀远疑似污染地块为虹桥化工,目前已完成疑似污染地块现场调查、调查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虹桥化工确认为污染地块,下一步将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根据《关于转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蚌环秘〔2019〕81号)的文件要求,对我县范围内的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排查。根据蚌埠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按月报送2019年度《蚌埠市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以及怀远县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9年重点工作进展。完成了怀远县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包括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和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机构、4s店)。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执法,实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同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对从事危废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危废突发事件演练。辖区涉危废企业按规范设立危废贮存间、按种类存放危险废物、建立危废责任制度、建立规范危废管理台账、危废应急预案,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
(四)全力推进环保宣传、管理和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及普及工作,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综治宣传月宣传等各类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秸秆禁烧工作,联合县环保委成员单位,通过设置宣传台、展示宣传展板、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约4.5万份)、进企宣传等方式,积极有效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二是做好源头管控,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严格环境准入,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重大民生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加快城市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审批,2019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6个,登记备案267个,涉及投资840519.7万元。三是加强环保日常监管,以环保大检查为工作抓手,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突击检查力度,联合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加大对违法犯罪企业的查处,对怀远县正玉米业有限公司等31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处罚总金额为91.2375万元。其中22家罚款已到位,罚款金额为60.4175万元,9家正在执行。2019年至今共查封违法企业35家,报县政府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家,司法移送1家,有力打击了环保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全力推进绿色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并印发《怀远县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方案》、《怀远县2019年县直单位包保村(居)安排表》、《关于报送2019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信息的通知》等文件30多件,指导各县直包保单位、乡镇做好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印制30万份左右秸秆禁烧宣传资料并分发到各乡镇,配合县文广旅新局制作秸秆禁烧宣传音频资料并分发到各乡镇。2019年夏季,实现全域“零”火点目标。加快怀远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建设步伐,推动万华板材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建成投产。有序实施“煤改气”工程,推进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天然气替代利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成了龙亢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日工程、城西污水东调工程、滨淮湿地公园建设工程等一批事关民生工程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六)认真完成中央2018年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我县共收到督察组环境问题投诉举报交办单32批58次,扣除重复件,实际为42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8件,剩余4件计划10月底前完成。
(七)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信访投诉案件办理
截至目前共受理环境投诉706件,组织现场调查核实706件,已办结691件,未办接案件还有15件。
(八)积极启动怀远县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
目前《怀远县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已经编制完成,待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实施。
(九)序时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目前怀远县纳入普查对象包括:工业源783家,移动源43家,集中式22家,生活源336家,农业源301家。
现在怀远县普查办正在同步开展各类库查漏补缺和核算工作已经递交至专网并全部通过审核。截止到目前,怀远县二污普各类库查漏补缺工作已经完成了四经普库、企业用电库、举报清单库的核对工作。最终确认了新增加补录企业14家。14家企业信息采集工作已经完成。完成怀远县各类污染源核算工作,并已提交省普查办系统。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修改工作。配合省市做好污染源普查成果发布。
(二)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按照《蚌埠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我县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目标,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二是开展2020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排查及上报工作。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给我县的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按照序时要求上报销号材料并定期更新项目清单完成情况。
三是做好我县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排查、上报及更新工作。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三)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根据《怀远县拟调整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针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不合理问题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新划分与调整工作。开展怀远县270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工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工程PPP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排污口建设和监管。推动芡河湖、四方湖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涡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3万吨/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怀远经开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5万吨/天主体工程建设。
(四)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继续推进虹桥化工污染地块的风险与治理修复工作。配合上级完成重点行业土壤污染详查工作。
(五)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乡村,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完成上级下达20个建制村的环境整治任务,着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六)完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的监管执法理念,坚持标准严、检查严、督查严、惩处严。一是全面落实网格监管。督促各乡镇完善组织构架、细化监管方案、理顺运行机制,形成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二是全面完成项目清理。按照上级“三个一批”的要求,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消除隐患、不留后患,杜绝项目程序性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推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构建环境监管信息集成系统、环境数据中心、秸秆综合利用信息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环境在线监控系统等,实现移动办公、环保执法自动化和规范化、节约人力成本、共享相关资料和信息、有效利用监测数据和环境基础数据等,打造数字化环保。第四,全面落实属地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开展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领导带案下访,严肃查处被多次举报、重访、集体访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确保个个有交待、件件有回音。
(七)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我县环保工程性项目建设, 2020年重点完成: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涡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P项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八)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提升巩固工作。
(九)大力怀远县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