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1-01 00:00 来源: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环保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

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等新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一个核心、两手抓”的总体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

一、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制定并印发了《怀远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2016年工作计划》、《怀远县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裸露土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我县2016年大气污染治理行动。到目前为止,我县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182天,污染天数107天。

1)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县大气办组织了县环保、交警大队、交通局等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全面排查2006年以前注册运营黄标车,并注销。县交警大队对我县个人黄标车予以排查,名单报至县大气办,予以公告注销。2016年,全县黄标车任务总数2128辆。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淘汰黄标车1919辆,完成任务90.18%

2)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按照《怀远县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全县工业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淘汰县城范围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

3)扬尘整治方面: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裸露土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召开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工作会议,环保、住建、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工作扬尘治理检查;与行政执法局加强互动,开展道路清洁和渣土车运行管理检查,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力度。

4)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目前有43家饭店和餐饮经营单位已经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

    2、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全县上下艰苦努力,共同推进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作为禁烧办公室,我局积极制定禁烧方案、宣传方案、督查及问责办法等草案,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印发各类通知、通报等,并向全县印发禁烧告知书、明白纸等近100万份(含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印制的明白纸),制作下发语音宣传U盘,指导、帮助各乡镇开展禁烧宣传工作。同时我局领导班子成员也分工包片,安排监察执法人员和车辆投入到此项工作之中。

3、全力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制定并印发了《怀远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我县2016年水污染治理行动。 按时完成了水污染防治计划中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的编制,并已实施。

(二)、 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监测任务,对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对我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三)、积极有效开展环保法律宣传工作。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综治宣传月、“宪法日”宣传等各类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约20万份)、播放录像等方式,积极有效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正常运行

为了总量控制目标的全面实现,我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对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把严管住。二是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作为环境审批的前置条件,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进入我县。三是严格执法,加强对经济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选择污染治理设施较好的怀远县天健种猪场、安徽省江北淝河养殖有限公司等作为2016年度污染减排项目单位。同时上报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为我县水污染减排项目,目前各减排项目已正常运行。

(五)、加大对违法犯罪企业的查处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对安徽开来纸业有限公司、安徽裕佳铝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浙泰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威斯食品工业(安徽)有限公司、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其中17家罚款已到位约96万元,5家已下达处罚决定书;报县政府关闭“十五小”企业4家。

同时利用“两法衔接”优势,有力打击环境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20161月和9月分别移送一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陈集非法拆解废旧电瓶案和葛德松非法电解加工口红外壳案)至县公安局,目前陈集非法拆解废旧电瓶案已进入诉讼程序,葛德松非法电解加工口红外壳案公安局已立案查处。

(六)、建设项目管理取得成效。今年以来,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102家、验收项目60多个。

(七)、排污费征收工作规范开展。全面实行排污费征收电子开单征收系统的应用,上半年共完成排污申报户数345多家,完成排污费征收180多万元,年底前可以完成市局下达的260万元的任务。

(八)、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会同县水利局调查评估了我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状况,编制了《怀远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印发了《怀远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要求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现场巡查30余次,严防新污染源进入保护区。

(九)、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信访案件进行查处,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群众投诉367件,处理367件次,处理率和反馈率为100%

(十)、扎实推进生态乡镇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已经创建成功1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个省级生态村,并申请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市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2个,市级生态村3个。

(十一)、积极开展中高考禁噪工作。为在高、中考期间防止噪声污染,我局提前进行宣传和告知,使广大企业和产生噪声的个体户,自觉遵守高、中考禁噪工作相关规定,为我县高、中考期间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十二)、努力加强我局环保队伍建设工作。1、我局利用每周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的机会,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组织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2、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怀远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办法》并已开展落实。

二、2017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对相关污染减排单位加强督查,必要时报请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环保、监察等部门配合,督促污染减排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县污染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关。切实落实环评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新建项目的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三)、扎实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强化企业监管。严格持证排污制度,不断扩大企业在线监控范围。对屡查屡犯、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实行限期治理、限产限排,直至关停,绝不手软。

(四)、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要求各乡镇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开展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对已关闭或限期治理的企业开展后督查,禁止非法向河道排放污染物,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启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开展我县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掌握土壤环境污染底数,制定并印发 《怀远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五)、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大噪声、废气、油烟污染的防治力度,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六)、继续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增强廉洁意识。

(七)、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确保我县全年、全域、全时段环保部卫星监测零火点。

(八)、推动落实《怀远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怀远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怀远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几大攻坚战。

进一步健全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乡镇及乡镇以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河长制等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九)、开展我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好规划编制单位,尽可能收集县直相关部门资料提供给规划编制部门。

(十)、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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