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财政局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2016-12-06 00:00 来源: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近日,按照上级环保、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县对获得上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对项目产生的环境效益进行全分析,是否达到设计标准的要求。对未达到设计标准的项目将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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