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25 00:00 来源: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本地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县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核查全县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七)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八)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怀远县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一致。

怀远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县环保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县环境监察监理所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县环境监测站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怀远县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97.0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97.0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各减少5.82万元,降低1.45%,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减少其他相关支出。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09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59万元,占76.45%;项目支出93.50万元,占总支出23.54%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7.0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97.0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2万元,降低1.45%,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减少其他相关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7.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82万元,降低1.45%,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减少其他相关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64.49万元,支出决算为39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9%。决算数小于预数的算原因是:一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其他支出减少;三是项目支出中监测服务费对小微企业减免征收政策的实施致使监测服务费决算减少50万元左右。其中基本支出303.59万元,占76.45%;项目支出93.50万元,占23.55%。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2015年决算363.49万元,比2014年减少4.46万元,降低1.24%,主要原因: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和其他相关支出。其中:“行政运行”决算269.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节能环保方面的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决算93.5万元,主要用于:1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农村饮用水安全支出;2、农村饮用水源设计方案编制费;3、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4、环境优美乡镇与生态村建设补助项目;5、环保法规宣传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33.6万元,比2014年减少0.18万元,降低0.5%。主要原因:一是其中一名退休人员补贴调整减少。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3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绿化维护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班车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蚌埠市怀远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16.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环保局政府采购委托服务支出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1231日,怀远县环保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监察车辆7台,一般执法监测车辆1台,均为省厅标准化执法配备。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主要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过来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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