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B0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16 15:54 来源: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管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提案。您在提案中对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较为了解,对所存在的问题描述非常准确。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县政府对农村污水治理也不断加大投入,由住建部门牵头,开展美丽乡村、美丽乡镇建设时,相继在农村建设了若干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但是由于存在农村污水收集率低、缺乏运维资金和技术保障等原因,已建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普遍不好。针对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所存在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为有效解决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较差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农业农村局(根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3次),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污水处理设施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建议,在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时,要根据村庄的人口密度、地形地貌、气候类型、经济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技术模式。既要考虑建设成本,更要考虑运行维护成本。处理好技术实用性和技术统一性的关系,避免技术“多而杂、散而乱”,减轻管网建设和运维难度。

二、向县政府报告,建议建立农村污水治理资金保障机制,以怀远县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招投标,确定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吸引有信誉、有实力、较大规模的环保企业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水平。

三、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对日处理规模超过2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当地政府及运维单位加强处理设施的运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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