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土生态环境股(生态股、监测股)

发布时间:2025-03-11 16:16 来源: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以及机动车船排气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气、噪声环境调查和大气环境形势分析,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建立对相关单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建立县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高污染燃料目录,科学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大气移动源环保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承担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指标核算等具体工作。承担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谋划、筛选及资金分配工作。承担怀远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省大气污染防治平台交办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牵头负责全县农村生活集中污水设施建设、运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和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协调县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等工作。配合上级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承担染污地块调查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指标核算等具体工作。协助做好本县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的谋划、筛选及资金分配工作。
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绿色发展等五大发展行动相关工作,承担县实施绿色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核与辐射有关工作。参与相关核设施、辐射源和放射性物品运输事件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水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拟订水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和组织实施水环境质量考核制度。统筹协调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承担水生态环境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协调与监督。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承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指标核算等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参与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开展水环境调查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指导、协调和监督水污染防治工作。协助做好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谋划、筛选及资金分配工作。承担县水污染防治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牵头督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牵头负责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黄冠龙
    联系电话:0552-801016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怀远县榴城路188号县生态环境分局2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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