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计划】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主要环境指标完成情况
大气环境指标:截至2020年12月20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44.0微克/立方米,浓度均值暂排名全市六区三县第七位,同比改善20.7%,改善率排名全市第一位;PM10平均浓度为76.1微克/立方米,浓度均值暂排名全市第六位,同比改善20.1%,改善率排名全市第一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3天,同比增加6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4.7%。预计能够完成市下达我县PM2.5年度54.1微克/立方米的目标任务。
水环境指标:全县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的国控、省控断面比例为80%(标准值为70%),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在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其他环境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7年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111件(中央督察67件,省督察44件),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信访件59件,2019年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94件,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通过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查处、整治,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以解决,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二)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科技治霾,施行大气网格化监管机制,全年交办400余件,均得到落实。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2020年共涉及5大类40个子项目已全部完成。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9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4家,升级改造类5家。大力实施VOCs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行业VOCs减排“一厂一策”综合治理和跟踪评估。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百日攻坚行动。巡查各类涉VOCs单位234家次,发现问题59个,全部立行立改到位,有效降低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和臭氧的生成。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攻坚行动以及和民用燃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建立联合监管执法模式。严格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及时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编制乡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建制村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和现场校核排查,消除黑臭水体270余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2%以上。开展北淝河水质达标治理工作,梳理突出环境问题37项并完成整改。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及用地调查信息核实工作。督促重点行业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完成土壤自行监测。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完成怀远县虹桥化工和城西垃圾填埋场两个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完成虹桥化工疑似污染地块现场调查、调查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以及风险评估工作。
(五)稳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自然生态保护。实施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对全县16个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彻底解决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运维问题。完成59个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2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六)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38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共计罚款200余万元,报县政府关闭“十五小”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8家,司法移送2起。受理环境信访投诉400余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0%,在有效打击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提高了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七)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来抓,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缩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限和简化办事流程。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完成81家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1949家。
(八)完成“三大一强”各项工作。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城乡管网建设,深入推进工业污染和城镇污水垃圾治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不减。一是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2020年我县细颗粒物PM2.5改善率虽较较好,但绝对值相较于其他县区还偏高,全县砂石料场、散乱污企业较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较大,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亟待加强。芡河湖和四方湖水质已经出现春秋季节枯水期间隙性恶化现象,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较慢。土壤污染治理技术要求高、资金需求量大,加之历史遗留等问题,导致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等工作推动较慢。四是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尚未划定,部分区域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二)环境整治任务依然繁重。一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仍然存在整改反弹情况。如部分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砂石堆场料场扬尘治理等环境问题整改成果巩固的不够好,出现反弹现象。二是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基础薄弱。我县农村污染治理工作起步较晚,长期以来,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村民环境意识不强,基层环保力量薄弱,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进机制落实不到位,导致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较为薄弱。
(三)监管能力建设总体滞后。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与繁重的环境管理任务不匹配,环境执法队伍和装备老化严重,基层环境监察机构力量较薄弱;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未厘清,合力未形成,环保公众参与机制亟需完善,生态系统建设仍需加强。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一)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稳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工作。优化调整产业布局,控制重污染产业产能,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积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深入开展燃煤锅炉、炉窑整治。加强车辆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与重点污染源脱硫脱硝,加强VOCs、餐饮油烟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坚决落实“五控”措施,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推进2021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排查整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与调整,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污水排污口建设和监管。加快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收集处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良好水体水质不降低。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芡河湖、四方湖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三)继续强化净土保卫战。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理,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双达标。完成耕地、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工作,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完成污染地块修复治理或风险管控工作。
(四)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对划定的生态红线范围进行勘界定标。加强生态红线管制,不断提升生态红线区域的生态功能;划定并严守城市开发边界,加强城镇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不断强化“三线一单”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
(五)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涡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