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关于第二次征求《怀远县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第二次征求《怀远县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县有关部门:
根据《蚌埠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我办草拟了《怀远县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3月9日上午下班前,将意见反馈至县环保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反馈,视为同意。
特此函告
联系人:杨 扬 联系电话:18155208703
邮 箱:hyxhwb@126.com
附件:怀远县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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