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县域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县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核查全县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承担县城空气当中PM2.5在线监控。
(七)、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八)、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户。
第二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93.94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493.94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万元,增长0.54%,主要原因是增加秸秆禁烧工作经费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9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3.9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9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31万元,占25.52%;项目支出1112.63万元,占74.4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3.9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493.9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万元,增长0.54%,
主要原因是增加秸秆禁烧工作经费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3.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6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3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秸秆禁烧工作经费;二是夏季县直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三是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经费秸秆禁烧保证金及政策奖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43万元,占4.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91万元,占6.17%;卫生健康(类)支出1.5万元,占0.1%;节能环保(类)支出1300.76万元,占88.25%;住房保障(类)支出21.34万元,占1.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8.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7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怀远县2020年度禁烧保证金;二是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经费秸秆禁烧保证金及政策奖补。其中:基本支出381.31万元,占25.87%;项目支出1092.63万元,占74.1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预算,此项支出是秸秆禁烧风险金返还奖励及生活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预算,此项支出是选派干部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26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2021年划入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坐实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实际执行率是6.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划入市局,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
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9.82万元,支出决算为303.55万元,实际执行率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划入市局,此项包括人员的工资、奖金等。
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7.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怀远县2020年度禁烧保证金、蓝天卫士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维护费、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经费秸秆禁烧保证金及政策奖补。
8、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505.37万元,实际执行率是116.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夏季县直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
9、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厅拨付五郢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万元,实际执行率是20.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上划市局,此项支出是2018年奖金部分产生的单位补贴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74万元,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实际执行率是3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上划市局,主要是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和在职人员2018年奖金部分产生的提租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99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3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0万元,本年支出2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编制费用。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预算,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编制费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2万元,比2020年减少30.78万元,下降63.9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上划到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只拨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0个项目,涉及资金520.47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项目预算合理,资金使用规范,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源分析与监督管理”、“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经费”、“专家评审费、仪器设备检定费”、“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监测站仪器更新、维护,药品试剂采购”、“污染事故调查、公共监测、企业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执法能力建设工作经费”、“排污许可经费”、“房屋维修费”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520.47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合理,资金使用规范,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源分析与监督管理”、“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经费”、“专家评审费、仪器设备检定费”、“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监测站仪器更新、维护,药品试剂采购”、“污染事故调查、公共监测、企业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执法能力建设工作经费”、“排污许可经费”、“房屋维修费”等10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源分析与监督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32万元,执行数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在县主城区建立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解决平台;二是实现对污染物的实时监控、精准排查、精细化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今年预算数未够支付第三方费用,此项目是连续项目,支付费用包括服务费用和绩效奖励,但做预算时只做今年的服务费用,未包含绩效奖励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以后多年执行完成的项目,做预算时分年做,并把每年可能包含的费用都纳入预算中。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为78分。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78.32%,取得的主要成效:通过项目实施,了解全县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编制完成辖区普查工作报告、质量核查与评估工作自查报告,整理好相关台账资料,做好质量核查与评估以及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为全面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执行率较低,主要是此项工作已经继续几年,今年是最后一年,只是进行后期的数据更新工作,所需费用较低,但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专家评审费、仪器设备检定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29.4万元,完成预算的98.03%。取得的主要成效: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需要专家评审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文件进行评审,所需费用由政府支付资金,减少了企业的经济压力。
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取得的主要成效: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单位提供监测服务,对我县境内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三次监测61项,一次监测109项;地下水监测频次: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三次监测39项,一次监测93项,确保全县人民的饮水安全。
监测站仪器更新、维护,药品试剂采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20.97万元,执行数2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取得的主要成效:人员培训达到资质标准,仪器设备达到监测需要标准,及时监测域内的水、气、声、土壤等环境,为改善域内居民生活环境做贡献。
污染事故调查、公共监测、企业污染防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1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8%。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取得的主要成效:监测站定期、不定期进行常规和应急等监测。监察大队进行污染事故和信访调查,污染企业监管督察,企业污染防治等。
环境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19.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取得的主要成效:完成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事务。
执法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70万元,执行数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取得的主要成效:提升了整个执法队伍能力的建设,督察、巡查、信访工作妥善解决。
排污许可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取得的主要成效:完成我县排污许可核发与监管工作,规范全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全流程管理。
房屋维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3.5万元,执行数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取得的主要成效:房屋得到及时维修维护,工作环境得到改善。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2021年蚌埠市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安徽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关于增补我市地表水体监测点位及频次的通知》(蚌环秘〔2019〕206号)等文件要求,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全县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
2、项目内容。对全县3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20个乡镇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其中,地表水源地13个,地下水源地10个,地表水监测频次: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三次监测61项,一次监测109项;地下水监测频次: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三次监测39项,一次监测93项。
3、实施情况。已安按照招标和合同要求完成了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经招标、评标,确定资金为14万元,费用已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经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取样、监测,掌握水源地水质状况,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撑,保证群众饮水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为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保障公众饮水安全。
2、评价对象:2021年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14万元的使用情况。
3、评价范围:怀远县2021年度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科学规范原则、公开公正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2、评价方法:对供应商独立采样能力、样品保存能力、现场测试能力、留样复测能力、全程序质量控制能力,所有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质量控制要求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科函【2012】1420号)文件执行点位指标考核。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按合同要求完成了所有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出具了合格的检测报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一家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我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检测。
(二)项目过程情况。
在怀远县政府网站挂出招标公告,公告结束后,从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抽取评标专家进行评标,对拟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
出具了合格的检测报告。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为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公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