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天成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2 15:26 来源: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怀远县天成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8919857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233400)

项目名称:扩建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配套工程项目

建设地: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褚集镇顺河村

建设单位怀远县天成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天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已经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522—2023526,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怀远县天成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褚集镇顺河村,建设扩建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配套工程项目。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怀发改备案〔202328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卸料粉尘、投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筒仓呼吸口粉尘以及搅拌粉尘等

卸料粉尘、投料粉尘通过采取喷淋降尘、车间封闭等措施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呈无组织排放;筒仓呼吸口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呈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排放的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洗砂废水、商品混凝土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以及员工的生活污水洗砂废水、商品混凝土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根据预测结果,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混凝土生产废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处置。

综上,只要按照本环评要求对固废妥善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最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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