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24.237万元,执行数为1024.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减少废物产生量约1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0万吨;二是增加农民收入约1000余万元。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统筹编制预算时不细;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编制预算时明晰细化项目;二是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三是进一步实施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四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取得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资金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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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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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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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062-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
实施单位 |
062001-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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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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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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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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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237 |
1024.237 |
10 |
10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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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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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237 |
1024.23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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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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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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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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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减少废物产生量约1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0万吨,增加农民收入约1000余万元。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
年减少废物产生量约1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0万吨,增加农民收入约1000余万元。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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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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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 |
≥15万吨 |
≥15万吨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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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数 |
≥17个 |
≥17个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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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
≥30万吨 |
≥30万吨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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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各项任务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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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100% |
1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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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吨奖补标准 |
70元 |
70元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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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农民收入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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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综合利用率 |
100% |
1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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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环境保护产品的开放与发展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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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烟粉尘排放量 |
≥30万吨 |
≥30万吨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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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提高参观群众的体验感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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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生态环境空气质量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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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度 |
≥96%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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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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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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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怀远县委办公室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办发〔2020〕32号),我县实施了对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固定式收储站点给予秸秆收储运销补助政策,对各乡镇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和固定式收储站点销售县内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秸秆经纪人按照70元/吨(自然含水率以内)给予秸秆收储运销补助。
2、项目主要内容
实施秸秆收储运销补助政策,可有效提高秸秆经纪人投入积极性,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有效降低秸秆利用生产成本,进一步巩固提升秸秆收集专业化、清运社会化、储存标准化、购销市场化和利用产业化的发展成果,确保做好全县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中共怀远县委办公室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办发〔2020〕32号)要求,我县实施了对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固定式收储站点给予秸秆收储运销补助政策,对各乡镇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和固定式收储站点销售县内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秸秆经纪人按照70元/吨(自然含水率以内)给予秸秆收储运销补助。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1年4月,县禁烧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兑付工作的通知》(怀禁烧办〔2021〕15号),要求各乡镇组织做好秸秆收储运销审核清算工作。根据各乡镇审核报送的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相关材料,经核算汇总并公示后,县禁烧办向县政府报告《关于拨付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资金的请示》(怀禁烧办〔2021〕48号),全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合计金额为22134303.1元。由于县财政资金有限,经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分批拨付。2022年4月,县财政筹集资金10569956元作为第一批资金,财政拨款4242373元,代管资金6327583元,用于拨付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由各乡镇按照比例兑付给各秸秆经纪人,第一批资金于2022年5月份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2022年6月,县财政筹集到资金6000000元作为第二批资金,用于拨付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县禁烧办向县政府报告《关于拨付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第二批补助资金的请示》。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拨付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第二批补助资金,目前该批资金已于10月份全部拨付到乡镇。
(二)项目目标
深入贯彻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通报零火点。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促进秸秆产业化利用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2%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实施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怀远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并发挥实效,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知晓率、满意度,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完善市场化的收储运销网络,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二)绩效评价对象:《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资金项目》
(三)绩效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的范围是《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资金项目》资金,评价其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以及绩效目标最终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社会绩效和生态绩效显著,改善了农村环境,较好地解决了秸秆禁烧、秸秆乱抛导致空气污染、影响交通、沟渠堵塞、水质污染等难题,为农村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中共怀远县委办公室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办发〔2020〕32号),我县实施了对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固定式收储站点给予秸秆收储运销补助政策,对各乡镇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和固定式收储站点销售县内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秸秆经纪人按照70元/吨(自然含水率以内)给予秸秆收储运销补助。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1年4月,县禁烧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兑付工作的通知》(怀禁烧办〔2021〕15号),要求各乡镇组织做好秸秆收储运销审核清算工作。根据各乡镇审核报送的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相关材料,经核算汇总并公示后,县禁烧办向县政府报告《关于拨付怀远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资金的请示》(怀禁烧办〔2021〕48号),全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销补助合计金额为22134303.1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2%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35%以上。
(四)项目收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对秸秆利用进行结构性调整,有效遏制秸秆资源的直接燃烧和废弃,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交通安全,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秸秆生产的优质有机肥可以代替化肥,可减少施用化肥量,缓解土壤结构板结、肥力下降问题;避免秸秆弃置引起的水体环境污染,维护农牧业生态系统平衡,促进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有力保障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认真谋划筹备。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实际,认真谋划秸秆利用方式、农业机械调配、秸秆堆场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早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鼓励乡镇选择在秸秆离田利用为主的村(居)开展试点,将秸秆的处置清运工作整体托管给有能力的市场主体,制定考核机制,签订服务合同,探索建立全托式服务、市场化运作、目标化管理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提高装备能力。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和支持力度,鼓励秸秆经纪人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秸秆打㧢和粉碎揉搓等机械,提升本县自有装备力量和秸秆加工能力,有效降低秸秆利用生产成本,进一步巩固提升秸秆收集专业化、清运社会化、储存标准化、购销市场化和利用产业化的发展成果,提高秸秆利用附加值,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
(三)精准作业方式。各乡镇要督促村(居)根据下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精准确定秸秆打㧢离田或粉碎还田作业方式,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在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整村整片开展秸秆打捆清运离田。秸秆打㧢离田作业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 厘米以下。各乡镇要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处理效果,严格奖补资金兑付,做到秸秆离田地块田间地头无散落秸秆,秸秆还田地块技术措施配套到位。
(四)加快转化增值。广辟秸秆产业化利用渠道,充分利用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等资金,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扶持一批技术成熟、带动力强的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统筹推进全县秸秆产业化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以光大生物能源、万华生态板业等万屯级利用企业为引领,秸秆饲料加工、秸收储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怀政 〔2018〕9号)要求,继续推进 1+X 的秸秆收储中心和收储站点建设,科学布局收储站点,初步建成覆盖全县的收储网络,大力提升秸秆打㧢装备力量和仓储加工能力,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充分发挥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基础性作用,离田秸秆及时转运至各收储站点,严禁随意堆放和倾倒秸秆。探索建立扶贫类收储中心列入村集体财产、经纪人和企业租赁使用、租赁获利村民共享的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吸纳贫困户就业务工,确保收储中心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县内秸秆利用企业消纳能力偏弱。原因分析:目前县内仅怀远光大电厂、万华板业、少数养殖场收购利用秸秆,秸秆利用企业偏少,秸秆消纳能力提升缓慢。
(二)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大,省市配套资金缺口少,不利于后续奖补政策的精准实施。原因分析:县级财政资金总体有限,对持续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投入资金压力过大。2015年至2017年,每年投入约1.2亿元;2018至2019年,每年投入约1.7亿元,省市配套4500万元左右;2020年投入资金1.5亿元,省市仅配套1600万元。
七、有关建议
1.省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结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20〕183号)文件及我县实际情况,建议省级着力解决和弥补2020年度我县秸秆项目建设资金缺口3000万元左右。
2.提升秸秆机具应用。一是省级层面组织理论培训、现场演示等活动,加快推进适用高效秸秆利用机具的推广应用。二是加大配套省级财政资金,对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机械给予累加补贴,鼓励秸秆经纪人积极购置秸秆机具,大大降低秸秆打捆关键环节生产成本,有利于减少经纪人对政策的长期依赖性。
3.强化信息技术管控。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秸秆产业化利用上的应用,推广应用远程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并出台相关政策对加装的信息终端予以一定补助。
4.拓宽秸秆销售渠道。省级与其他省份相关部门交流对接,收录其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具体信息。通过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培训活动,将收录的企业信息传达至全省秸秆经纪人,利于扩展经纪人的考察面,间接拓宽秸秆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