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永乾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400吨熟食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14 15:14 来源: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永乾食品有限公司:

单位报批的《年加工400吨熟食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3年8月21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8-340321-04-01-150602。根据关法律法规,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怀远县古城镇五郢村吴西组146号,利用公司闲置厂房3200平方米、冷库500平方米及综合用房360平方米。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性废水污水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多级格栅)-隔油沉淀池-厌氧--缺氧-好氧(A2/O+二沉池)-沉淀-消毒)处理排入古城镇五郢村中心村1#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标准限值。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及生物质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硫化氢、氨气)经封盖+生物除臭塔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生物质燃烧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标准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生活垃圾、废肉渣、卤料残渣、污泥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区域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油脂经收集后委托相关公司处置。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废污水处理站以及污水收集管线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SO20.641t/aNOx0.268t/a烟粉尘:0.0019t/a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2WKL1W4F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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