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0 16:42 来源: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怀远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8919857)。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怀远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项目

建设地点:蚌埠市怀远县褚集镇、双桥集镇和常坟镇

建设单位: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希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建怀远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项目,该项目位于蚌埠市怀远县境内,其中:怀远县人民医院褚集分院位于怀远县褚集镇X046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60米;怀远县人民医院双桥分院位于怀远县双桥集镇X044与双大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10米;怀远县中医院常坟分院位于怀远县常坟镇集西村。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废气,备用发电机产生的NOx、SO2、烟尘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废气设置1 套“消毒杀菌+生物除臭塔”装置+15m高排气筒空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相关要求和《医疗机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对医院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控制的要求。备用发电机产生的NOx、SO2、烟尘由配套风机收集后经专用烟道引引至门诊楼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地面保洁废水及医疗综合废水。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怀远县乡镇污水处理接管标准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医院边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未污染外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医院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给合法合规单位利用、处置;中药药渣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有机肥制造企业;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废液和废絮凝剂、次氯酸钠包装桶收集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5)环境风险

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采用专人管理,定期维护;每个院区建设1座事故废水存贮量的调节池 (怀远县人民医院褚集分院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有效容积大于23.4m3怀远县人民医院双桥分院调节池有效容积大于31.5m3;怀远县中医院常坟分院调节池有效容积大于27.6m3) ;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官网等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混凝土浇铸加环氧漆做地面、裙脚防腐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所涉区域地面采用混凝土浇铸加土工膜做防腐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 ,污水管网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时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日常诊疗项目的安全防范,针对特殊疾病等公共安全隐患采取及时隔离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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