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昱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硅基负极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2 09:24 来源: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昱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硅基负极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8919857)。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硅基负极复合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10-1号

建设单位:安徽昱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岚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1115—20231120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安徽昱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硅基负极复合材料项目,该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10-1号。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硅碳负极材料生产线产生的投料粉尘、粗碎粉尘、粉碎粉尘、复合粉尘、批混粉尘、筛分粉尘、除磁粉尘、包装粉尘、搅拌分离废气、烘干废气、包覆废气;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产生的投料粉尘、粉碎粉尘、分级粉尘、整形粉尘、混合粉尘、融合/解聚粉尘、批混粉尘、筛分粉尘、除磁粉尘、包装粉尘、造粒废气、包覆炭化废气;硅氧碳负极材料生产线产生的投料粉尘、粉碎粉尘、混合粉尘、烧结粉尘、分级粉尘、批混粉尘、筛分粉尘、除磁粉尘、复合粉尘、包装粉尘、包覆废气;焚烧炉燃烧废气;测试扣式锂电池制作废气;测试软包锂电池制作废气。硅碳负极材料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硅氧碳负极材料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脉冲除尘器+过滤器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硅碳负极材料和硅氧碳负极材料生产线产生的包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产生的造粒和包覆炭化废气经焚烧炉+水喷淋塔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产生的搅拌、分离、烘干废气经碱喷淋塔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炭黑尘)、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沥青烟、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天然气焚烧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₂、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有关规定。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中和池+沉淀池处理,汇合后的综合废水满足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除磁异物、废铜箔、废锂片、废电池、废铝箔、废反渗透膜、沉渣、除尘器收尘、筛上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冷凝焦油、废电解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测试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5)环境风险

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酸洗生产区和污水处理区等区域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进行防渗,等效厚度≥6.0m,确保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其他生产区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进行防渗,等效厚度≥1.5m);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采用一般地面硬化)。制定应急预案、以及储备应急物资、与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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