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救济途径】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发布时间:2024-04-15 15:54 来源: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到怀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榴城路188号

投诉电话:05528012134

邮编:2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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