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6)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内个别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水环境污染现象依然存在,安徽祥宇钢业集团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大量炉渣和污泥,地面汇集强碱性淋溶水,化学需氧量、氟化物浓度分别达221毫克/升、12.2毫克/升。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清理厂区内露天堆放的炉渣和污泥,有效收集淋溶水,防止污染环境。
(三)规范处置炉渣、污泥等固体废物,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措施。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露天堆放炉渣和污泥现象得到消除;新增炉渣和污泥得到规范化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环境违法行为已查处到位。2023年7月10日,对安徽祥宇钢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2.9万元,已执行到位。
(二)露天堆放炉渣和污泥现象得到消除。祥宇钢业露天堆放的炉渣和污泥已清理,地面淋溶水已清理,厂区地面已硬化。
(三)炉渣、污泥等固体废物已妥善处置。企业已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 :0552-3125069
电子邮箱 :bbshbdc@126.com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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