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43)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G206怀远县榴城镇段等道路扬尘管控不到位,车辆经过扬尘四起。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二)定期洒水降尘,加强路面保洁。
四、目标任务
施工单位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我县已对城区施工单位开展常态化巡查,要求施工方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降尘工作,高标准做好工地出入口作业车辆冲洗工作,确保净车出入。
(二)根据道路状况,我县适时增加车辆作业频次,采取洗扫、洒水、雾炮等作业模式,进行全方位降尘,有效降低过境车辆造成的路面扬尘问题,城管部门与环保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实时了解大气污染指数变化,实时统筹调度,确保及时消除问题苗头,减少扬尘情况出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 :0552-3125069
电子邮箱 :bbshbdc@126.com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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