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发布时间:2024-10-09 17:26 来源: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执行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白莲坡镇、常坟镇、荆山镇、榴城镇4个乡镇境内的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区域水环境,对部分群众反应强烈、污染较为严重、污染源追溯明确、区域代表性较好、有一定治理基础等因素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行资金支持,推动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统筹编制预算时不细;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编制预算时明晰细化项目;二是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三是进一步实施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四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取得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主管部门

062-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实施单位

062001-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00

4000

4000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4000

4000

400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白莲坡镇、常坟镇、荆山镇、榴城镇4个乡镇的境内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治理范围内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

完成白莲坡镇、常坟镇、荆山镇、榴城镇4个乡镇的境内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治理范围内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数量

9条

9条

5

5

 

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100%

100%

5

5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80%

≥80%

5

5

 

整治黑臭水体面积

≥27万平方米

≥27万平方米

5

5

 

受益人口

≥6万人

≥6万人

5

5

 

质量指标

治理水体均满足《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中的有关要求

感官上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透明度、溶解氧、氨氮三项指标达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中的阈值要求

达到预期目标

5

5

 

完成各项任务质量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周期

≥22个月

≥22个月

5

5

 

各项任务完成及时率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总费用

4000万

4000万

5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带动乡村旅游业、民宿等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7

7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治理范围内农村人居环境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7

7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8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显著提升村容村貌,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8

8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00

 

 

2023年度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项目背景:2023年2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申报工作,为科学有序地推进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怀远县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积极编制《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工作。

主要内容:怀远县综合考虑群众反应强烈、污染较为严重、污染源追溯明确、区域代表性较好、有一定治理基础等因素,选取怀远县4个乡镇的10个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本试点方案治理范围(均为省级监管黑臭水体),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3月20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的通知》拨付怀远县4000万元,用于支持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前该试点项目资金4000万元已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设立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进一步推动我县地方政府和社会参与黑臭水体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轻地方财政负担,推进改善区域水环境,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

2.阶段性目标:2023年度-2024年度为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提供资金保障4000万元,完成白莲坡镇、常坟镇、荆山镇、榴城镇4个乡镇境内的10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实施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实效。

(二)绩效评价对象《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三)绩效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的范围是《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评价其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以及绩效目标最终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的实施社会绩效和生态绩效显著,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当前怀远县乡镇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使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污水排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倡导文明乡风和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心健康,增强当地干部和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3年2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申报工作,为科学有序地推进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怀远县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积极编制《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工作。2023年4月26日,县政府副县长赵树建主持召开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推进会议,会议明确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编制项目绩效,县重点工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3年3月20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的通知》拨付怀远县4000万元,用于支持我县10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前该试点项目资金4000万元已拨付。10条黑臭水体分为怀远县跃进沟水环境专项整治EPC工程和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二期工程2个项目。

(三)项目产出情况。

怀远县跃进沟水环境专项整治EPC工程,包括常坟镇和白莲坡镇境内的3条黑臭水体治理,已完成沟塘清淤、截污纳管、主管网、截污井建设、提升泵站建设、污水处理站改造等工程量,项目已验收。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二期工程,包含白莲坡镇、常坟镇、荆山镇、榴城镇4个乡镇的7条黑臭水体,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方案已评审通过,施工方已进场施工,预计2024年底完成治理。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对农村黑臭水体所在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处理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得到极大改善。底泥清疏、垃圾及漂浮物清理将降低底泥污染释放速率,底泥中厌氧微生物种群及数量明显下降,好氧及兼性微生物种群及数量显著上升,底泥改善明显。水体水面及河岸垃圾得到有效清理整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长效机制得到保障。在生态修复方面,开展水生植物种植 ,河道水质改善明显,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提升了水体自净能力。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怀远县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账,倒排时间任务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到位。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等之间的部门责任,分解落实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加强资源和信息共享,建立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黑臭水体治理的统一落实和监督管理以及技术指导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

(二)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加大监督考核。对方案的实施进行严格的监督考核,建立黑臭水体治理评估考核机制,对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评估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解决问题与矛盾,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对主要任务完成较好的镇、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通过考核的镇、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调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将黑臭水体污染防治纳入河长制日常巡河的工作。将畜禽规模养殖场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监督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事项。依法依规做好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避免因畜禽养殖污染引起的水体黑臭。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维管理

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黑臭水体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将黑臭水体治理同乡村建设、农村污水专项规划、美好乡村综合整治等项目衔接,整合专项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积极做好项目申报,谋划项目储备,争取上级财政补助。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发动村民通过投工投劳的方式实施生活污水治理,鼓励经济能人、外出乡贤等捐资建设黑臭水体整治设施。

加强设备运维管理。从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和水体日常管护两个方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长期管护,强化农村集中式、资源化利用和生态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明确责任单位,鼓励第三方运维、监测、评估机构从事设施运维、水质监测、成效评估等工作,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妥善进行污泥消纳处理,定期开展污水水量水质核算。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治理气氛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不同媒介,及时解读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支持政策,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宣传教育,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融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和舆论引导体系。加强黑臭水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充分保障和发挥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作用。将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调动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吸引村民筹资筹劳,参与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用水习惯和生活卫生习惯,为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源头减少农村黑臭水体的产生。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统筹协调难度大

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牵涉面广,涉及住建、发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和乡镇政府等多部门,部门间缺乏信息共享渠道和机制,治理项目推进协调难度大。

(二)环保意识不高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村民缺乏环保意识,对黑臭水体治理的要求不高,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敷衍态度,生活污染源头得不到根治,必然导致久治不清。

(三)缺乏长效机制

治理后易反弹,缺乏长效机制。农村黑臭水体的污染成因较多,许多黑臭水体治理方式单一,重治理轻保持、重短期轻长效,治理后水体管理机制不明确,容易导致治理好的水体二次黑臭。

七、有关建议

1、建立健全长期可持续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机制,加强协调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治理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让农村居民了解整治工作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营造“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3、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明确各县区水体水质管理的责任人。建立污染源排放监控体系,加强源头污染防治管理,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精准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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