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华禾香门业(怀远)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环保生态木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1-09 15:31 来源: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万华禾香门业(怀远)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万华禾香门业(怀远)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环保生态木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495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409-340321-04-01 -337786。根据关法律法规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怀远县龙亢经济开发区远见路总占地 15515.51 平方米。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龙亢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机加工、砂光、金属切割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胶冷压、上胶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密闭负压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中相关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除尘灰、固体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返回生产工序进行修补;废胶桶暂存于胶水库,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胶水库、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7.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工作。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DN3M1A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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