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46)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地方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抓的不紧、不细,措施不够有力,导致“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彻底。发现15家“散乱污”企业在县区排查清单之外,如怀远县物华化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院内3家蘑菇菌种生产企业使用老式燃煤加热炉,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大量黑烟直排,车间及地面粉尘污染严重;榴城镇安徽申化化肥有限公司未履行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直排外环境,现场污水横流,异味严重。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内非法洗砂点生产废水直排,物料露天堆放,环境脏乱差。此外,督察组随机抽查了怀远县5个上报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发现2个未落实“两断三清”,整治工作不彻底。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怀远县规范浩言再生资源、孙文强废品回收点经营行为,禁止回收废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规范申化化肥有限公司的仓储行为;依法取缔魏郢村盛泽水泥制品厂、树华建材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散乱污”、浙康法兰院内散煤堆放点、物华化肥院内3家蘑菇菌种生产企业、群友房屋拆除工程公司非法建设的水稳料生产线、怀远县工业园雷航机械公司院内砂石厂、怀远县祥宇钢业内西南角厂房金属废料筛选处理作坊、怀远县榴城镇刘郢村塑料收储点。
(二)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强化日常排查整改。
四、目标任务
“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散乱污”企业(点位)整治情况。
浩言再生资源已规范经营行为,不再回收废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孙文强废品回收点已关闭;申化化肥有限公司已对厂区环境进行了清理整治,现场只做化肥仓储使用;盛泽水泥制品厂、树华建材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散乱污”、浙康法兰院内散煤堆放点、物华化肥院内3家蘑菇菌种生产企业、怀远县工业园雷航机械公司院内砂石厂和怀远县榴城镇刘郢村塑料收储点已取缔关闭;群友房屋拆除工程公司非法建设的水稳料生产线已拆除,目前此处场地已作为怀远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怀远县祥宇钢业内西南角厂房金属废料筛选处理作坊现为怀远县中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炼钢废渣再生利用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怀远县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排查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主体。
2023年10月27日,县环委办印发《怀远县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8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怀环委办〔2024〕8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加强排查,明确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怀远经开区是“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的实施主体,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整治任务明确到人。
2、持续行动,全面摸底排查。
各乡镇(街道)、怀远经开区和县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台账,实行动态更新机制,每月25日前将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信息纳入清单管理,并及时上报已整改完成的信息,排查出的“散乱污”信息已录入全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3、严把标准,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怀远经开区和县有关单位对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取缔关闭”和“整顿规范”进行分类整治。对取缔关闭类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进行清理;对整顿规范类企业,按照“先停后治”原则责令企业停产整治,“一企一策”制定整改方案,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按照“取缔关闭”类企业予以清理。
4、定期巡查,建立长效机制。
我县将“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压实监管责任,坚持源头严防,加强过程严管,形成排查一批清理整治一批的氛围,由主体责任单位实施网格化监管,牵头责任单位定期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后不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 :0552-3125069
电子邮箱 :bbshbdc@126.com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