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长久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玻璃纤维短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8 16:32 来源: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长久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玻璃纤维短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8919857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玻璃纤维短切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万福镇乡村振兴产业园4号生产车间

建设单位:蚌埠长久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天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1604.96平方米,其中办公综合用房131.2平方米,生产厂房1473.76平方米,购置电烤箱、龙门式切机、打散机、打包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不涉及玻璃纤维拉丝工序,只是将外购的成品玻璃纤维短切及粉碎加工);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短切玻璃纤维的生产能力。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于2024年11月22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11-340321-04-01-364715,备案文号:怀发改备案【2024】586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切散、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

切散、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中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不外排(定期清掏,作农肥施肥使用)。

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龙门式切机、打散机、破碎机、打包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90dB(A),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废物及生活垃圾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定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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