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荣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方特种超大柔性玻璃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荣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方特种超大柔性玻璃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8919857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年产50万方特种超大柔性玻璃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怀远经济开发区涂山路以东、浦渡路以北
建设单位:安徽荣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天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1040.87平方米,新建厂房一栋,建筑面积13296平方米。购置玻璃切割机2套,玻洗机2套,全自动打码机2套,全自动中空设备2套,全自动掰片台3套,钢化炉1套等设备,项目建成可年产50万方特种超大柔性玻璃。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于2024年10月24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10-340321-04-01-392841,备案证号:怀发改经开备案【2024】106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合片、封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铝型材下料产生的粉尘。
合片、封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清洗、磨边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怀远县经开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等工序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0-85dB(A),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
玻璃废料、铝材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集中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玻璃沉渣清理后外售给玻璃原厂家回收做生产原料;废胶容器、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