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蚌环(怀)罚〔2025〕3号

发布时间:2025-05-20 17:34 来源: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皖蚌环(怀)罚〔20253

 

蚌埠金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8LMBBC96,法定代表人张敏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魏庄镇魏南村8号。

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核实,现已审查终结。

我局于20241026日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

你公司于20241022日新建一条碎石机生产线,未依法报批环评审批手续;北侧厂房东侧露天堆放大量砂石,未密闭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1.蚌埠金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张敏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受委托人丁某、李某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你公司主体资格及受委托人的身份;

2. 20241026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蚌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证据(照片)提取单2份,1027日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2份,1028日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案件事实和环境违法程度;

3.蚌埠金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年产30万吨商品混凝土及30万吨湿粉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30万吨商品混凝土及30万吨湿粉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复印件1份,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蚌埠金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商品混凝土及30万吨湿粉砂浆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怀环许〔202202号)复印件1份,证明你公司目前取得的环评审批手续;

4.资产评估报告1,证明你公司项目总投资额

5.蚌埠金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过磅单2张,证明砂石物料堆放时间;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节选复印件1份,证明建设项目应当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别

7.202517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蚌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证据(照片)提取单2份,证明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

8.《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当事人对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的情况;

9.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1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我局于2025328《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皖蚌环(怀)罚告〔20254号)告知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享有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公司在期限内未申请听证,也未提出陈述申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表1和通用裁量表19的裁量标准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零捌圆整;

2.对露天堆放砂石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

合计: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玖佰零捌圆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根据非税缴款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蚌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禹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禹会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54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