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联汇通管道科技有限公司高压复合输送管及高性能纤维预浸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天联汇通管道科技有限公司高压复合输送管及高性能纤维预浸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7月31日-8月6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8919857
地址: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高压复合输送管及高性能纤维预浸带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龙亢园区科技创业孵化园1号、2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安徽天联汇通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岚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龙亢园区科技创业孵化园1号,2号厂房,项目租赁厂房11222m2,计划总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置挤出机、牵引机、缠绕机等设备,新建2条高性能纤维预浸带及2条高压复合输送管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5000吨高性能纤维预浸带及50万米高压复合输送管生产能力。二期项目计划投资7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累计总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视一期项目建成后情况适时启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使用聚乙烯树脂,运营期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同时需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生产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15m排气筒,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废水排放执行怀远县龙亢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怀远县龙亢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涡河。 (3)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及含油抹布。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及含油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怀远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怀远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505-340321-04-01-8607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