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龙亢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蚌埠港怀远港区龙亢码头疏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14 14:46 来源: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安徽龙亢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蚌埠港怀远港区龙亢码头疏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5811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502-340321-04-01-719105。根据关法律法规专家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蚌埠市怀远县龙亢镇道路整体呈南北向,设计为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南起点与怀远县龙合路平交,北终点位于龙亢码头港区主出入口,全长约 2.419 公里,路基宽度 8~ 10 米,路面宽度 7~9 米,设计时速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标志标牌标线、交叉工程、管涵等。

鉴于该项目建设涉及工程拆迁,你单位应主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在项目施工前完成拆迁及安置工作在落实《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修改完善后的《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和站、混凝土拌和站、水稳拌和站,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设置施工生活区1处,生活污水利用周边村庄的厕所,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排入水体。施工时应对当地灌溉系统进行保护,或采取临时保通措施,避免影响当地农田水利灌溉,弃土及泥浆严禁向沟渠倾倒。

2.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应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应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合理控制施工车辆车速,减轻项目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在公路养护时,做好养护垃圾及时清运。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采用围挡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尽可能减少噪声和振动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运营期期应采取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并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护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不设置取弃土场,拆迁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土石方外运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由商砼企业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应按《报告表》所列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DQL66H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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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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