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地方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
2 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部门预算及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
3 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4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
5 管理和监督县级发展经济、项目投资、科技、环保等基金,并办理资金的拨付。
6 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
7 指导全县农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对农民各种补助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财务;负责牵头协调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8 监督和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执行会计法律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9 负责全县国债管理工作和地方证券、金融、保险等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
10 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1 制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制度。
12 负责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督管理和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提出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13 组织监督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统计、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协调处理和仲裁、查处国有资产流失、产权变动管理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基础工作。
14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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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 |
经费供给 方式 |
单位人数 | ||
离退休 |
聘 用 |
| ||
行政单位 |
全额拨款 |
108 |
22 |
2 |
(三)年度主要工作
1、全县财政收入增长10%以上。
2、落实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硬化预算约束,财政预算项目支出要公开评审,部门预算和决算要全面公开。
3、依托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和白莲坡二期食品科技产业园,在县城以西、沿省道307以南规划6万亩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集中开展标准化种植、设施果蔬、花卉苗木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试验示范,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4、改进公共服务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兴办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各项社会事业。
5、加大政府资产资金清理力度,盘活各类财政“沉睡”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6、逐步提高村干部和偏远地区教师工资待遇。
7、成立农业担保公司,县财政安排代偿基金,共同防范规模经营风险。
8、深入实施各项民生工程,处理好普惠和特惠关系,重点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怀远县财政局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95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53.18万元。支出预算95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53.18万元。收支平衡。基本支出安排791.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行;项目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种专项工作。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016年部门汇总数,财政拨款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本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其他地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蚌埠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蚌办发〔2014〕21号)规定。
(二)我局积极响应公车改革,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