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500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省对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皖财农〔2019〕1167号)文件要求,并结合11月9-10日培训要求,我县按照评价真实、数据准确、资料齐全的原则,认真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省工作部署后县财政局、县扶贫局联合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牵头、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局负责的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按照《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500号)文件要求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调整指标,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在完成自评后,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对我县自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过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密切配合,共同努力,高效完成了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二、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自评情况
县扶贫局、县财政局对照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同时结合我县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103分,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值8分),自评8分。
1、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分值6分),自评6分。
(1)我县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县级2019年地方财政收入决算数237680万元,2020年地方收入预算为232634万元,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5046万元,增量为负数,实际增列专项扶贫资金367万元,占比-7.27%,加上去年基数7283万元,县本级专项扶贫资金总量为7650万元。
(2)县级政府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对其中可统筹使用部分,确保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2020年县级清理收回盘活存量资金18296.56万元,其中可统筹部分14096.33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的存量资金为7088万元,占比50.28%。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将资金及时安排到扶贫项目。
2、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分值2分),自评2分。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制定并印发了《怀远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扶办〔2017〕176号),2019年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修订<怀远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怀财农〔2019〕207号),县财政局与县扶贫局联合印发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怀财农〔2019〕63号),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
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在项目库的不安排扶贫资金,结合我县脱贫攻坚任务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在收到上级扶贫资金后30日内及时匹配到项目并下达项目计划批复。2020年,我县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9336.4万元,包括中央专项4880万元、省级专项4547.4万元、市级专项2259万元及县级专项7650万元,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共下达8次批复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包括项目调整批复),具体如下:
2019年11月21日,市级下达我县专项扶贫资金1899万元,我县于2019年12月7日下达扶贫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匹配到项目。
2019年12月6日,省级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80万元,我县于2019年12月31日下达扶贫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匹配到项目。
2020年1月15日,县级财政预算批复专项扶贫资金7650万元,我县于2020年2月1日下达扶贫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匹配到项目。
2020年2月14日,省级下达我县省级专项扶贫资金4547.4万元,我县于2020年2月28日下达扶贫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匹配到项目。
2020年3月4日,市级下达我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360万元,我县于2020年3月20日下达扶贫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匹配到项目。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及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分别于2020年6月11日、7月15日下达扶贫项目计划批复,对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做了项目调整。
(二)资金监管情况(分值18分),自评18分。
3、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分值6分),自评6分。
我县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出台了《怀远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怀远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怀远县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怀扶办〔2019〕12号)等制度文件。今年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全部在怀远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一律在村级公开栏公示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预计收益、带贫益贫情况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1)县级公开公示情况。县级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项目库、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或统筹整合方案及完成情况等进行了公告公示。
(2)乡镇、村公开公示情况。目前,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涉及18个乡(镇),均对项目资金安排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占使用扶贫资金的100%;2020年所有到村到户项目都在所在行政村进行了公示公告,全程接受监督,对接到的咨询和举报及时予以处理,并建立台账。
4、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执行(分值9分),自评9分。
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县财政局与县扶贫局制定《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怀财农〔2019〕63号),县财政局印发《关于修订怀远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怀财农〔2019〕207号),县财政局与县扶贫局印发《怀远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程》(怀财农〔2019〕198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怀远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怀远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和《怀远县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和《怀远县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怀扶办〔2019〕12号),规范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督查巡查工作要求。
(1)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级考核反馈涉及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2个问题,经排查,我县存在问题的有1个,重点防范1个。一是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财政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5条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二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怀财农〔2020〕9号)。今年6月上旬,整改工作已完成并取得实质性成效。
(2)2016年以来各类巡视巡察、审计检查、财政、扶贫部门、监督检查等发现涉及扶贫资金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经过排查,主要包括:
①2017年度。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对安徽省开展2017年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延伸审计发现我县存在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不到位问题,2018年已整改完毕。
②2018年度。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实地调研发现,我县存在部分资金安排不及时的问题,资金项目批复超过30天。在2018年度整改完毕。
③2019年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项目管理、部门资金监管、资金管理、监管机制等4个问题。省考核发现资金投入、绩效管理自评材料不规范等2个问题。蚌埠市审计局开展的全省产业扶贫专项审计调查反馈怀远县徐圩乡经营性资产收益未及时、足额登记入账问题。均在2019年度整改完毕。
④2020年度。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2个问题。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按照2020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对我县开展扶贫审计调查,反映了怀远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2977.42万元、怀远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用6.42万元等问题。除“怀远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2977.42万元”正在整改,其余问题均在2020年度整改完毕。
(3)积极做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转办件办理工作。2020年1月1日至11月25日,我县在全国12317监督举报平台接处办理信访件5件,不涉及扶贫资金问题,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无一件逾期。
5、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高度重视动态监控系统数据填报、核实等工作,县财政局制定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明确涉农股室监管职责,积极推进2019年扶贫项目绩效自评、2020年扶贫资金指标分解及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年中积极组织各部门参加动态监控系统业务培训。通过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监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强化资金监管。目前,全县扶贫资金指标分解进度达100%,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比例达到100%,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
积极做好省级通知的系统疑点信息核实、整改工作。2020年8月,《2020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审核情况反馈表(8.10-8.16)》反馈我县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项目与困难残疾人补助项目建议核心指标“★★★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农村残疾人数量”填报,我县及时安排县民政局核实,并在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填报相关数据并向省级报送情况说明。《2020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审核情况反馈表(8.24-8.30)》反馈我县贫困人口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涉及“负面清单”事项,我县及时核实,该项目使用县级盘活存量资金安排,非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也未纳入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不存在安排涉及“负面清单”项目情况,及时向省级报送情况说明。
(三)资金使用成效(分值74分),自评74分。
6、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分值17分),自评17分。
2020年我县累计筹集专项扶贫资金19336.4万元,截至11月28日,形成实际支出资金18139.81万元,结余资金1196.59万元,资金结余率6.18%,达到小于8%的绩效评价要求。2019年筹集专项扶贫资金16719万元,结转结余资金6.84万元(均为质保金),资金结余率0.04%,达到小于2%的绩效评价要求。我县不存在2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7、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情况(分值4分),自评4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强化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着力解决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7号)和《怀远县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怀扶办〔2019〕12号)文件要求,我县及时召开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及更新工作业务培训会,组织18个乡镇、339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认真开展脱贫攻坚项目摸排、调研、评议、申报工作。明确了项目库入库和出库流程,强调必须在镇、村两级建立相应项目库,通过建立多层次、多类型、覆盖面广的扶贫项目库,增强工作指导性和针对性,对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为扶贫开发、资金预算及争取政策支持、行业和社会力量扶持做好项目储备,做到用项目落实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用项目应对扶贫资金预算,用项目整合各方面资金。我县2020-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共计入库项目数2228个,涉及资金237634.624万元。其中2020年入库项目1296个,涉及资金140780.65万元;2021年入库项目932个,涉及资金96853.574万元。具体分类来看:
(1)产业发展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910个,涉及资金82462.05万元。其中2020年入库项目494个,涉及资金45228.4万元;2021年入库项目416个,涉及资金37233.65万元。
(2)基础设施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1275个,涉及资金101553.574万元。其中2020年入库项目780个,涉及资金68342.25万元;2021年入库项目495个,涉及资金33211.324万元。
(3)就业扶贫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8个,涉及资金4457万元。其中2020年入库项目4个,涉及资金2217万元;2021年入库项目4个,涉及资金2240万元。
(4)教育扶贫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4个,涉及资金1510万元。其中2020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750万元;2021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760万元。
(5)健康工程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8个,涉及资金17688万元。其中2020年入库项目4个,涉及资金8989万元;2021年入库项目4个,涉及资金8699万元。
(6)金融工程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4个,涉及资金773万元。其中2020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497万元;2021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276万元。
(7)社保兜底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18个,涉及资金29149万元。其中2020年入库项目9个,涉及资金14715万元;2021年入库项目9个,涉及资金14434万元。
(8)其他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1个,涉及资金42万元。其中2020年入库项目1个,涉及资金42万元。
8、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分值3分),自评3分。
围绕集体增实力、贫困户增收益的目标,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并下达项目批复,2020年我县投入1200万元开展资产收益扶贫。
(1)健全管理机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怀远县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扶组〔2020〕14号),进一步明确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步骤、工作机制等,成立了政府牵头、各部门各乡镇参与的怀远县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中主要力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2)利益联结机制合理合规。经乡镇村民主推荐、部门联审、资产评估与审计、公示等程序并报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23个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联结27个村,村与相关实施主体签订资产收益合作协议,收益分红重点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倾斜,不存在“一股了之”“一分了之”情况。2020年村与贫困户实现收益109.51万元,9月底前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分红到户75.38万元,受益贫困人口3355人(加上就业与订单联结的97人)。除直接分红外,还通过带动就业、订单联结、土地流转、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带动贫困户就业11人,订单收购353户(其中贫困户53户),贫困户接受技术服务指导485户,涉及土地流转901.5亩。
(3)项目收益持续稳定。我县从民主选取项目、协议签订、村级日常巡查与县级监督检查、资金退出等方面全面落实风险保障措施,合同到期前通过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了解实施主体经营状况,对于经营状况较差、资不抵债的实施主体采取“熔断”方式,终止该项目,通过民主、公开方式另选取项目实施主体,以保证项目资金安全与收益持续稳定。经监督检查排查等,以前年度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均在实施中,项目收益持续稳定。
9、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分值18分),自评18分。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皖财农〔2020〕282号)、《安徽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规程》(皖财农〔2019〕734号)等文件规定,梳理整合资金范围目录,依据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在“因需而整”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用好用足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
(1)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分值4分),自评4分。
①强化业务培训,规范使用涉农整合资金。2020年5月、7月分别举办两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业务培训,解读涉农资金整合最新政策要求,明确整合范围、整合步骤,规范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明晰项目管理与资金监管责任,规范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机制运行。
②加强工作推动,科学编制整合方案。县财政部门、县扶贫部门及相关资金使用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会商共同做好整合方案编制工作,结合梳理整合资金范围目录,依据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在“因需而整”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三项清单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县财政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相关部门。
③一方案和三项清单及时按程序履行备案手续。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三项清单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备案报告。4月10日,我县及时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怀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怀远县2020年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备案报告》(怀扶组〔2020〕13号),8月10日又将年中调整方案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怀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怀远县2020年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备案报告》(怀扶组〔2020〕31号),均及时按程序履行备案手续。
④及时按照省级要求修改完善整合方案及三项清单。《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2020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年初方案的审核意见》指出我县“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工程项目建设,建议删除项目”。我县高度重视,经核实,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51个贫困村垃圾清运服务费用,改善贫困户生活环境,并非工程建设项目,我县及时向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说明,并将修改后的统筹整合方案及三项清单及时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2)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分值10分),自评10分。
①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保障统筹整合工作规范运行。2019年县财政局、县扶贫局联合印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明确纳入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资金禁止使用范围;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修订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2019〕35号),删除与中央、省、市、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违背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的分配使用。
②规范高质量编制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县财政部门、县扶贫部门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整合方案编制工作,结合梳理整合资金范围目录,依据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在“因需而整”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三项清单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并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备案报告。
③制定资金整合台账,并及时动态调整。2020年我县年初计划整合资金规模17219.4万元,资金全部落实具体项目。年中及时调整整合方案,计划整合资金规模达到17329.4万元,包括省级专项扶贫资金4547.4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2259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7650万元、省级农村道路畅通资金2763万元及县级其他资金110万元,资金全部落实到20个扶贫项目。
④资金与项目匹配的精准性规范性及及时性。我县均及时将统筹整合资金精准、规范、及时地匹配到项目。2019年11月21日,市级下达我县专项扶贫资金1899万元,我县于2019年12月7日下达扶贫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匹配到项目。2020年1月15日,县级财政预算批复专项扶贫资金7650万元,我县于当年2月1日下达扶贫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匹配到项目。2020年2月14日,省级下达我县省级专项扶贫资金4547.4万元,我县于当年2月28日下达扶贫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匹配到项目。2020年3月4日,市级下达我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360万元,我县于当年3月20日下达扶贫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匹配到项目。2020年3月12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将省级农村道路畅通资金2763万元纳入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我县于3月31日将该资金匹配到扶贫项目。2020年4月8日县级收回2019年结余资金110万元,当年4月17日及时匹配至产业发展项目。根据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及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分别于2020年6月11日、7月15日下达扶贫项目计划批复,对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做了项目调整。
⑤我县未发现存在干扰整合、整合不到位、超范围整合、摘帽县未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资金需求等问题。
(3)整合资金进度与资金支出进度(分值4分),自评4分。
2020年我县全年纳入整合资金规模23764.8万元,计划统筹整合资金17329.4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整合到位资金17329.4万元,占计划整合资金的100%,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16239.21万元,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的93.71%,达到“已完成支出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比例达到80%”绩效评价要求。
10、贫困人口减少(分值10分),自评10分。
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显示,“2020年度净减少”项中“2019年度贫困人口数653人”、“2020年度贫困人口数0人”,净减少653人。我县紧紧围绕脱贫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针对贫困户因户因人施策,全面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最终经过省第三方评估,确定2020年脱贫人口645人(不包含人口自然变更),圆满完成现行标准下所有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11、精准使用情况(分值22分),自评22分。
按照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使用的要求,我县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投入19336.4万元,全部精准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少数民族村,共实施六类扶贫项目工程,受益贫困户数总计26885户(次)。其中:
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4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8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91.5万元,受益贫困户数14347户(次);
用于产业脱贫工程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44.2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57.5万元,受益贫困户数5452户(次);
用于就业脱贫工程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6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35.2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万元,受益贫困户数3966户(次);
用于教育扶贫工程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万元,受益贫困户数1289户(次);
用于金融扶贫工程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0万元,受益贫困户数1174户(次);
用于危房改造项目的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受益贫困户数657户(次)。
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情况:2020年196个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已填报、审核,并每季度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精准、使用高效。年度预算终了,我县将及时组织资金使用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县扶贫、财政部门按照规 定比例,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2、机制创新(分值3分),自评3分。
(1)“四促”+“三清单”工作法,提升疫情期间就业脱贫质量。“四促”:一是摸清底数促精准。配合乡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摸底统计工作,摸清贫困劳动力基本现状,重点掌握暂时未就业贫困劳动力群体信息,了解其暂未就业原因、就业意愿等,为下一步分类帮扶提供依据。二是搭建平台促转移。对暂无就业岗位或无法返岗贫困劳动力,一方面通过网络招聘平台提供本地就业岗位,引导其就地就业;另一方面根据计划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利用我县就业平台和中国扶贫网平台,与有关地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组织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使外出人员足不出户即可达成就业意向,确保外出人员“点对点”出行,避免盲目外出。为贫困劳动者推送了我县各类企业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岗位共3024个,鼓励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三是开发岗位促兜底。对于确实无法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指导县内各乡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本乡镇实际开发了2332个有针对、有特色的公益岗位对贫困劳动者进行兜底安置,确保稳就业,不返贫。四是落实政策促稳定。建立了人社服务专员制度,按照分期、分批、有序的要求,指导县内7家扶贫车间科学制定复工计划,并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已出台的扶贫车间扶持政策,依规兑现居家就业补贴和新增就业补助20.09万元,有效提高了提高扶贫车间入驻企业带贫减贫积极性和贫困劳动者就业稳定性。
“三清单”:一是建立务工人员就业需求清单。组建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者等群体监测组,对全县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者等群体的求职意愿、务工流向、务工总数等进行全面摸底,实时监测动态,建立就业信息台账,制作求职清单。二是建立企业用工需求清单。组建县乡村三级“人社服务专员”队伍,对接县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开展地毯式摸排走访,多渠道收集复工复产企业用工需求,摸清县内规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相关企业招聘人数、招聘工种、薪酬待遇等情况,及时制作企业用工岗位信息清单,鼓励贫困劳动者积极就业、就近就业。三是建立用工奖补政策清单。印发《关于实施促进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用工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解决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者等就业问题,针对乡镇、村(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中间介绍人介绍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者在县内规上工业企业就业,按照稳定就业满3个月、6个月、12个月,分别给予400元/人、800元/人、1200元/人的奖励,有力助推了该类人员的有效就业。
(2)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拓宽产业扶贫增收渠道。围绕全县耕地204万亩,产生可利用秸秆总量约130万吨这一资源优势,以政府投资撬动社会资金,建立秸秆收储运和转化利用产业体系。引进项目投资总额13.3亿元的万华生态板材深加工项目和光大生物质发电项目,建立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年转化利用秸秆65万吨,龙头带动秸秆转化利用。计划利用3年时间,建立100个单个仓储能力达5000吨左右的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和320个秸秆收储站点,辐射全县农作物种植面积。目前,全县已建成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65座,其中利用扶贫资金建成秸秆收储中心17座。围绕秸秆收储运链条,建立秸秆经纪人、收储运人员队伍5600余人,其中,吸纳贫困人口1200多人,从事秸秆打捆、清运、储存等,全年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秸秆收储中心采取“租赁+服务”的方式为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800万元,其中为贫困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400万元。怀远县采取“产业园+农户”方式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成为增加农民和村集体,特别是贫困户贫困村收入一条较为稳定的长效增收渠道。
(3)怀远县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新模式,采用 “三盯”办法,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一是盯“指标分配”。将财政扶贫资金及绩效目标及时全部纳入动态监控平台管理,所有资金指标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确认各级扶贫资金38087.4万元,确认项目47个。二是盯“支出进度”。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两大平台”信息对接,实时掌握每一笔扶贫资金的支出情况。截至目前,全县落实项目资金38087.4万元,支出进度达95%。三是盯“资金安全”。建立动态监控平台预警和核纠机制,重点对疑似违规列支单位基本支出、支付到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核实纠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在近期省财政厅通报的动态监控系统监控工作中,蚌埠市始终保持工作领先水平。
13、违规违纪,自评0分。
我县2020年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示公开和督查制度,从严落实扶贫资金项目检查和审计,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根据掌握情况,目前无财政扶贫资金方面的突出问题。
2020年我县将继续以完成年度减贫任务、巩固脱贫成效为重点,积极完善扶贫项目库建设,创新扶贫项目安排机制,完善产业发展、就业增收、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易地搬迁等为主要内容的到户扶贫项目清单和补助标准,实行“政府列单、群众点菜”,确保项目安排精准、扶贫成效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