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08 08:24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2018年以来,中央、省、市陆续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发〔2020〕6号)等文件,并要求县委、县政府依照上行文制定实施办法。

财政局安排监督评价室(会计股)牵头,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完成初稿的起草,在并征求人大预算工委及县直各部门意见后,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制定下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到2022年底我县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2月初,征求人大预算工委及县直各部门意见后,12月中下旬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为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主要任务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它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六、创新举措

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闭环管理:建立事前绩效评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构建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县政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监督评价室明确专人负责,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将工作落到实处。

2.到2022年底我县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解读机关:怀远县财政局

  人:监督评价室 杨锦刚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2-82169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