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慧算账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1-27 16:43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慧算账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皖财会〔2021〕99号)的规定,对你公司报送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怀远县慧算账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颁发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DLJZ34032120220002。

二、代理记账公司负责人:金路萍;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鑫皖广场C号楼S111。

三、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范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四、你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遵守告知承诺书承诺事项,接受我局监管。代理记账公司应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备案资料,年度中若有人员、办公地址、电话等信息变更,须及时来函告之我局。

 

特此批复                                 

 

怀远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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