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皖财农〔2021〕1408 号)文件规定,并结合12月15日培训要求,我县按照评价真实、数据准确、资料齐全的原则,认真开展了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省工作部署后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负责的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按照《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皖财农〔2021〕1408 号)文件要求和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调整指标,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开展了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在完成自评后,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对我县自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过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相关行业部门与有关乡镇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高效完成了全县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二、根据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自评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对照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同时结合我县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102.964分,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资金保障情况(分值10分),自评10分。
1、县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情况(分值5分),自评5分。
(1)我县2021年县本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7700万元,2020年县本级专项扶贫资金7650万元,比去年增加50万元。
2、资金匹配项目进度(分值5分),自评5分。
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环节,在收到上级衔接资金后20日内,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县财政审核分配建议方案报请常务副县长审批,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复后,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牵头部门。我县2021年共投入安排衔接资金18645万元,包括中央资金4555万元、省级资金3564万元、市级资金2826万元,县级资金7700万元,均在资金下达30日内将资金匹配至项目并下达至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4日,省级下达我县中央专项扶贫资金3570万元,县财政局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12月30日下达的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将资金匹配至项目,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牵头部门。
2021年1月30日,县级财政预算批复专项扶贫资金7700万元,县财政局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1年2月1日下达的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将资金匹配至项目,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牵头部门。
2021年2月22日,市级下达我县市级专项扶贫资金2826万元,县财政局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1年3月22日下达的项目计划批复,及时将资金匹配至项目,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牵头部门。
2021年5月19日,省级下达我县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985万元,县财政局于2021年6月11日将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请常务副县长审批,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复后,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牵头部门。
2021年5月28日,省级下达我县省级衔接资金3564万元,县财政局于2021年6月11日将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请常务副县长审批,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复后,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牵头部门。
(二)资金、项目监管情况(分值20分),自评20分。
3、衔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分值3分),自评3分。
在加强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方面,2021年7月我县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怀远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怀财农〔2021〕11号),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我县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在项目库的不安排扶贫资金,由行业部门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送县财政局,财政局审核、签署书面意见后报请常务副县长同意后将衔接资金下达至有关单位。
2021年我县衔接资金共分配衔接资金7批(包含两次调整),主要投向:产业扶贫10963.7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162.15万元、就业扶贫2194.64万元、教育扶贫324.45万元。
4、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分值5分),自评5分。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着力解决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皖乡振发〔2021〕5号)和《怀远县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怀扶办〔2019〕12号)文件要求,我县及时召开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及调整工作业务培训会,组织18个乡镇、339个原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认真开展项目摸排、调研、评议、申报工作。明确了项目库入库和出库流程,强调必须在镇、村两级建立相应项目库,通过建立多层次、多类型、覆盖面广的项目库,增强工作指导性和针对性,对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为乡村振兴、资金预算及争取政策支持、行业和社会力量扶持做好项目储备,做到用项目助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用项目应对衔接资金预算,用项目整合各方面资金。我县2021-2022年项目库共计入库项目数1839个,涉及资金290143.82万元。其中2021年入库项目959个,涉及资金133881.66万元;2022年入库项目880个,涉及资金156262.16万元。具体分类来看:
(1)产业发展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827个,涉及资金192074.28万元。其中2021年入库项目384个,涉及资金82991.68万元;2022年入库项目443个,涉及资金109082.6万元。
(2)基础设施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845个,涉及资金67029.24万元。其中2021年入库项目434个,涉及资金33355.68万元;2022年入库项目411个,涉及资金33673.56万元。
(3)就业扶贫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6个,涉及资金4362.3万元。其中2021年入库项目3个,涉及资金2242.3万元;2022年入库项目3个,涉及资金2120万元。
(4)教育扶贫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4个,涉及资金1100万元。其中2021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550万元;2022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550万元。
(5)健康工程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14个,涉及资金4550万元。其中2021年入库项目7个,涉及资金2280万元;2022年入库项目7个,涉及资金2270万元。
(6)金融工程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6个,涉及资金2460万元。其中2021年入库项目3个,涉及资金1420万元;2022年入库项目3个,涉及资金1220万元。
(7)综合保障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10个,涉及资金14050万元。其中2021年入库项目5个,涉及资金7250万元;2022年入库项目5个,涉及资金6800万元。
(8)村公共服务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123个,涉及资金3482万元。其中2021年入库项目119个,涉及资金3362万元;2022年入库项目4个,涉及资金120万元。
(9)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项目。两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56万元。其中2021年入库项目1个,涉及资金30万元;2022年入库项目1个,涉及资金26万元。
我县2023-2024年项目库共计入库项目数1828个,涉及资金350916.48万元。其中2023年入库项目960个,涉及资金185580.23万元;2024年入库项目868个,涉及资金165336.25万元。具体分类来看:
(1)产业发展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801个,涉及资金226369.67万元。其中2023年入库项目410个,涉及资金120025.88万元;2024年入库项目391个,涉及资金106343.79万元。
(2)基础设施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966个,涉及资金85673.43万元。其中2023年入库项目513个,涉及资金45795.66万元;2024年入库项目453个,涉及资金39877.77万元。
(3)就业扶贫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6个,涉及资金4797.38万元。其中2023年入库项目3个,涉及资金2398.69万元;2024年入库项目3个,涉及资金2398.69万元。
(4)教育扶贫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4个,涉及资金1100万元。其中2023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550万元;2024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550万元。
(5)健康工程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14个,涉及资金13990万元。其中2023年入库项目7个,涉及资金7000万元;2024年入库项目7个,涉及资金6990万元。
(6)金融工程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6个,涉及资金2640万元。其中2023年入库项目3个,涉及资金1220万元;2024年入库项目3个,涉及资金1420万元。
(7)综合保障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10个,涉及资金14050万元。其中2023年入库项目5个,涉及资金7250万元;2024年入库项目5个,涉及资金6800万元。
(8)村公共服务类项目。两年入库项目17个,涉及资金1440万元。其中2023年入库项目15个,涉及资金910万元;2024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530万元。
(9)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项目。两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56万元。其中2023年入库项目1个,涉及资金30万元;2024年入库项目1个,涉及资金26万元。
(10)危房改造项目。两年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800万元。其中2023年入库项目1个,涉及资金400万元;2024年入库项目1个,涉及资金400万元。
5、项目绩效管理情况(分值4分),自评4分。
我县2021年对衔接资金项目实行绩效目标全过程管理,资金分配时要求资金使用部门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资金使用过程中,资金使用部门每季度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运行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将监控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及县乡村振兴局,年度项目完成后,资金使用部门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及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37个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已填报、并经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并每季度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建立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安排精准、使用高效。年度预算终了,我县及时组织资金使用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县乡村振兴、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比例,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5月我县已委托第三方开展2020年度重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抽查。
6、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健全财政衔接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出台了《怀远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怀远县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怀远县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怀扶办〔2019〕12号)等制度文件。按照省级要求,2021年衔接资金仍按照原公告公示办法执行,今年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全部在怀远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度,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一律在村级公开栏公示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预计收益、带贫减贫情况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1)县级公开公示情况。县级对财政衔接资金分配、项目库、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或统筹整合方案及完成情况等进行了公告公示。
(2)乡镇、村公开公示情况。目前,2021年扶贫专项资金、衔接资金安排的项目涉及18个乡(镇),均对项目资金安排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占使用衔接资金的100%;2021年所有到村到户项目都在所在行政村进行了公示公告,全程接受监督,对接到的咨询和举报及时予以处理,并建立台账。
7、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分值5分),自评5分。
(1)开展项目资金跟踪监督工作。县财政局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对乡镇开展了衔接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关注资金使用的重点内容与重点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乡镇在衔接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有效意见和建议。
(2)2021年各类检查等发现涉及衔接资金问题全部整改完毕。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衔接资金管理1个问题,排查发现我县存在资金管理需进一步规范问题。在2021年度6月份已整改完毕。
(3)积极做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转办件办理工作。2021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我县在全国12317监督举报平台接处办理信访件1件,不涉及衔接资金问题,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无一件逾期。
(三)资金使用成效(分值70分),自评70分。
8、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自评9.964分。
2021年我县累计筹集衔接资金1864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形成支出资金18510.81万元,其中年度未支出的质保金136.38万元,未形成支出资金134.19万元,预算执行率99.28%。
2020年我县累计筹集专项扶贫资金19336.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形成实际支出资金19336.4万元,其中年度未支出的质保金45.0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我县不存在2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9、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分值12分),自评12分。
我县2021年共到位衔接资金18645万元,投向产业发展项目10963.76万元,产业占比为58.8%,比去年(40.9%)提高17.9个百分点,达到产业占比高于去年的绩效评价要求。
其中:我县2021年共到位中央衔接资金4555万元,投向产业发展项目3329万元,产业占比73.08%;2021年共到位省级衔接资金3564万元,投向产业发展项目1824.76万元,产业占比51.2%。
10、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分值8分),自评8分。
在各级资金下达后,我县均按照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下达批复,各部门、各乡镇在收到批复后,及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同时为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各单位组织联合督查组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研,由乡村振兴局于乡村振兴局于6月份开始实行项目简报制度,细化每一个项目实施情况,截止年底已刊发8期。简报采取直报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方式,对于存在问题的乡镇由县领导专项调度,限期未能整改的约谈乡镇主要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实施项目乡镇的监管力度。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分值5分),自评5分。
怀远县主动优化动态监测机制,加强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力度,定期督导乡镇开展走访排查工作,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及时知晓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网格管理体系,县镇村及组级网格员采取定期调度、不定期讨论、电话微信及时咨询响应等形式多方位开展工作,坚持“责任到人、监测到根”。充分认识“纳入只是起点、助力才是关键”,在实践中始终坚持“精准帮扶、因户施策”不动摇。县镇村乡村振兴工作人员不同程度提高走访频次,坚决贯彻帮扶台账月更新和突发情况实时更新双重机制,全面保障监测对象已实施措施精准有效、拟采取措施方向科学和成效显著。怀远县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调研,县乡村振兴局成立调研组对全县18个乡镇进行多轮调研暗访,截止到年底共计开展四轮调研,调研108个村,访谈镇村干部共计72人,走访农户1515户,其中脱贫户1086户,一般农户429户,共梳理各类问题149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以问题的排查整改进一步督促各乡镇持续提升工作成色。
12、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分值20分),自评20分。
2021年我县共到位资金18645万元,经批复共计实施项目37个,其中工程类项目23个,补贴类项目14个,截至目前均已按照批复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同时相关材料报县直主管部门备案。经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查阅相关资料,以上项目均达到绩效目标申报量,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均符合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实施的工程类项目23个,其中17个基础设施项目均按照设计要求,通过第三方质量检测后予以交付,6个产业类项目在完工后及时交付,经公开招租后及时运营并发挥带贫减贫作用。
2021年我县到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1万元,安排项目3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2个,产业项目1个,目前均已完成项目实施;到位以工代赈发展资金220万元,安排3个均为基础设施项目,目前均已完成项目实施;到位国有林场项目资金50万元,安排项目1个,目前均完成项目实施。以上项目我县均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联动性,对于工程类项目均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完工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严把质量关。对于产业类项目在完工后及时交付使用,实现“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的预期目标。
13、统筹整合工作成效(分值15分),自评15分。
由于我县不是开展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的县,因此本项自评得分15分。
14、机制创新(分值3分),自评3分。
(1)“资源”整合再出发,打通防贫监测“最后一公里”
为扎实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怀远县结合实际,依托已建立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创造性组建村级防贫监测站,进一步强化村居防贫监测力量,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强化组织领导。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是脱贫攻坚后巩固成果的重要措施,怀远县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创造性组建村级防贫监测站,由村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任站长,完善制度,明确监测站成员职责,夯实村居监测“
最后
一公里”。目前已在341个村(社区)组建防贫监测站。
二是有机融合网格体系,做牢做细走访排查。防贫监测站作为村级监测机构,深度同现有的网格管理体系相结合,组织村组网格员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及时的掌握户下情况,通过干部集中排查,互补农户自主申请能力的不足,坚决落实“早发现”的要求。截至目前,防贫监测站新识别监测对象8户27人,疑似监测对象10户39人,目前正常按照识别程序进行。
三是持续优化服务,全心全意提升满意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防贫监测站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鼓励监测站创新服务方式,通过与群众面对面聊家常、聊政策、聊问题,点对点解决农户难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在村级设立防贫监测站,不仅利于政策稳定落地,更充分整合村级资源,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2)资金整合再创新,促进经营性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怀远县摒弃“大水漫灌”的产业发展方式,整合资金,谋划跨镇产业项目,坚持“项目建设是前提,维护管理是关键,稳定收益是目的”的原则,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一是着力谋划产业项目集中建设。跨镇扶贫产业园位于龙亢经济开发区内,占地约180亩,规划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一期投入扶贫资金4576万元、统筹镇村集体征迁结余资金3424万元,共8000万元,建成14栋50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已于2020年底建成使用;二期投入约5000万元,规划建设4栋共计约42000平方米,预计年底建成使用。受益乡镇本着“立足自身,筑巢引凤”的工作思路,已成功引进安徽奥博汽配等10余家企业,带动了本地200人就近就业。
二是构建运营管护长效机制。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长效机制,避免造成扶贫资产闲置、浪费、流失和收益分配不公,确保扶贫资产的安全运行、保值增值以及长期发挥效益服务好扶贫对象。项目建成后形成的扶贫资产,按照批复确权到龙亢镇、河溜镇、徐圩乡等3个乡镇36个村,由乡镇经管站在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进行登记入账,便于后续的管理和监督。
三是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运营管护。采取资产经营专职化、专业化途径,做好后续经营管理和管护维护工作。资产确权到村后,再由各村明确委托龙亢旅游开发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维护,龙亢旅游开发公司收到项目收益后分配至各村,同时支付项目管护费用。
(3)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调度
坚持目标导向,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对衔接资金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每月定期督促衔接资金使用部门报送支出进度。同时,针对部分进度缓慢的项目,县财政局适时发出《关于报送财政扶贫资金与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情况的通知》,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加快实施进度,及时安排项目资金支出,实现资金效益。
(4)出台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县财政局制定并出台了《怀远县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怀财农〔2021〕8号),推动财政扶持政策有序调整,确保工作平稳衔接过渡。在过渡期内,坚持在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把工作做实做细,增强脱贫稳定性,避免操之过急、急转弯等情况。
15、执行中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预算,自评0分。
2021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市主管部门下达的资金、项目文件要求,对县级预算资金7700万元及时审定并下达批复、组织实施,对于未能按批复要求开展实施的项目予以调整资金,并重新审定后安排至其他项目,截止年底,我县不存在在执行过程中随意调减衔接资金情况。
16、数据作假,自评0分。
我县严格把控数据输出关,每一个数据的上报都有据可依,有材料可查,坚决杜绝数据作假等问题。
17、违规违纪,自评0分。
2016年以来怀远县经历市县两级审计局、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等部门的审计检查,检查过程中均为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2021年在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配合下,圆满完成本年度项目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