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09:57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莫大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成立产业基金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在资金引导、价值发现、资源整合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市场功能,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规范县产业引导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县国资委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1+3”基金体系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办秘〔202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怀远县县级政府性投资基金“1+3”基金体系管理办法(送审稿)》。

该管理办法包括《怀远县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怀远县产业投资类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怀远县创业创新类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怀远县基础设施投资类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即1个母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和3类子基金管理办法〕。

《怀远县政府性投资基金“1+3”基金体系管理办法》(怀政办秘〔202212号)已于55日由县政府办印发。下一步相关部门、单位将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办复类别:A

联系人:路宏

联系电话:8216929

 

 

怀远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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