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11 07:58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尊敬的蒋红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政府与农商银行合作,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建议很好。现将您提出的事宜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与怀远农商银行的合作,在企业改制、增资扩股、风险化解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基本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但因怀远农商银行前任领导班子严重偏离支农支小经营定位,高度集权并失去有效监督,造成内控失效,不良贷款陡增。2020年因主要经营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怀远农商银行被监管部门列为高风险金融机构。

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怀远农商银行风险化解工作,2021年成立了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联社、蚌埠市政府、怀远县政府、怀远农商银行为主要成员的怀远农商银行风险化解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怀远农商银行风险化解工作,制定《怀远农商银行风险化解处置工作方案》,明确通过处置不良贷款60.77亿元降低不良率、发行专项债22亿元以转股协议存款的方式计入怀远农商银行其他一级资本等方式来化解风险。根据省风险处置方案,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穷尽手段全力配合风险化解工作。经省、市、县及农商行系统等各方共同努力,20218月末,怀远农商银行处置不良贷款合计62.4亿元。2021930日,专项债成功发行并划拨怀远农商银行,该行当月资本充足率为19.53%,已达到监管要求。2021年年底,怀远农商银行已成功从高风险金融机构出列。

从高风险机构出列后,县委县政府积极引导怀远农商银行发挥服务本土的作用,专注主责主业、回归本源,围绕我县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富裕,助推我县乡村振兴。下一步,我县将积极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怀远农商银行签订《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建立政银协调机制,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

 

办复类别:A

人:杨静

联系电话:0552-8216922

 

 

怀远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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