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四举措”支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10 11:19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切实保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经费落到实处,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坚持创新导向,接地气促宣传。财政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财政实际情况,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好相关专项经费,安排资金8万元用于各预青专项组成员单位重点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排查、帮扶、救助等工作,采用“以图说法”、“以案普法”方式进行法律普及,为青少年织密预防违法犯罪安全防护网。

二、加强经费保障,撑起司法保护伞。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政策,统筹安排资金131.8万元支持政法部门加大对青少年的司法救助力度,强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财政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心理辅导、家庭帮扶、入学帮扶、就业帮扶力度,着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

三、多方联动协调,凝聚部门向心力。怀远县财政局积极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加强与教育、司法、公安、妇联等部门协作,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导向,做好对未成年人的诉求倾听、舆情收集,提升未成年人关爱帮扶水平,推动解决影响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扎实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自《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一方面,压实各相关股室责任,继续做好财政服务保障工作;另一方面,结合 2023 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督促有关县直部门贯彻零基预算要求,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有关经费作为保障重点,指导部门科学合理申报预算,切实提高资金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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