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05 09:51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皖财预2022960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推动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文件起草过程中,财政局安排行政政法股牵头,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2022129完成初稿的起草。

(二)征求意见

20221215日,书面征求了征求纪委监委、政府办、审计局意见,反馈无意见

)会议审议

20221227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正式印发

20221229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一是控制公务用车经费。严格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行为;

二是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建立接待公务函、接待清单、来客登记等制度。对无公函、不符合审批程序以及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的接待事项一律不予核拨经费;

三是控制出国经费。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审核和任务审批相结合的联审制度,实行出访计划、出访人数和出访经费三重控制。

五、主要任务

(一)规范预算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将预算编制作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源头,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和使用、公车改革、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及标准,科学合理核定“三公经费”预算。要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三公经费”预算完整性,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三公经费” 预算要精打细算,确保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硬化预算约束。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一律不予追加“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要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分项列支,细化到具体科目。要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实行公函接待和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和县外培训;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公务用车,规范公车管理使用,严格控制无序向平台申请公务用车和擅自租车。

(三)严格支出管理。要加强“三公经费”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报销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完整或未经审核审批的票据,不得挤占单位的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禁在各种专项资金特别是扶贫项目资金中列支,也不得在所属单位、企业中列支。同时,要防止将其他不合理费用以“招待费”、“会议费”等名义列支,严禁转移、隐匿“三公经费”开支。要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大公务卡改革力度,建立健全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务卡使用率。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发生的“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外,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都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强化公务消费监管,增强“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透明度。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县政府成立“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由行政政法股明确专人负责,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将工作落到实处。

2.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内部检查(或内审)、系统核查、重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整改促落实。一方面认真分析研究,深入剖析,梳理查找原因,能立刻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刻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期限,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另一方面按照边检查、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将建立和完善机制建设贯彻专项检查工作始终。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确保了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3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将不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县审计部门要将“三公经费”纳入审计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以维护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工作不到位,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铺张浪费行为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选取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通报曝光;对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审批把关不严,存在失职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解读机关:怀远县财政局

  人:行政股 孙文静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2-821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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