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国资委“三举措”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发布时间:2023-09-08 10:52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近年来,怀远县国资紧扣职能定位,从完善监管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加强财务审计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各项改革任务,形成规范统一的监格局,切实提升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国资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一、完善监管体系,强化上下联动

一是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县财政局在20194月机构改革后,加挂县国资委牌子。当年即着手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拟并报经县委、县政府审议后印发了《怀远县县属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又分步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工作要求制度,如定期报告、台账报送、年度考核等,以明晰出资人职责定位,依法开展监管二是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陆续出台了《怀远县县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怀远县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怀远县县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怀国资《关于加强怀远县县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县属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制,规范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权责边界和决策流程,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二、聚焦考核指标,强化目标引领

一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怀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年度和任期考核及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怀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怀投集团公司2019-2021年度对外融资、建设投资、债务管理、风险化解、资产保值增值、资产盘活、成本费用控制等重大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均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值,组织第三方机构实施经营业绩审计,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相挂钩

二是优化调整县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2018年《怀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年度和任期考核及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怀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历年考核实践情况,参照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2年初草拟并报经县委、县政府审议印发了《怀远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调整完善了考核措施,建立了经济效益、质量发展、差异化个性、激励性、约束性、国资监管重点工作等6个方面指标体系,设置浮动系数、实施分档考核,提高了考核的全面性、精准性和针对性,引导县属国有企业对标对表,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财务审计,强化资金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报备报批制度按照20212月县长办公会议决策部署,县国资委联合县审计局印发了《关于对怀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实行报告报备报批制度的通知》,要求怀投集团公司实行年初报告、按季报备、调整报批制度,向县政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投资、化债、担保、代偿等事项通过实施重大事项报告报备报批制度,建立了怀投集团公司融资、投资、化债、担保、代偿等年度计划实施情况明细台账,并依据台账对重大经济事项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向县政府呈报《关于怀投集团公司重大经济事项开展计划审核意见的报告》

二是针对审计报告反馈的问题印发整改函根据县审计局提供的《怀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履职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怀投集团公司在融资管理、股权投资、资金管理、存量资产管理、建设项目投资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和风险。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监事会履职情况专项核查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要求怀投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监事会履职情况专项核查结果,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针对核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风险点,要进行深入剖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务必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确保监事会履职情况专项核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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