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四举措加强乡村振兴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怀远县财政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成立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保持财政投入政策总体稳定。在落实好中央、省和市财政支持政策基础上,保持县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加强过渡期内衔接资金管理,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怀远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全面明确了衔接资金分配、支出范围、使用及管理,为规范资金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强衔接资金监督管理。一方面严格按照省、市、县资金管理要求分配使用衔接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就业等,另一方面联合县乡村振兴局不定期开展衔接资金项目抽查,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重要环节,是否履行公开公示程序,及时发现和纠正部门、乡镇在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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