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拨付9月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23-09-27 10:46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8号)等文件精神,为完善退出村医养老政策,特制定《关于认真做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县符合条件的退出村医,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每人每月享受48元至528元不等的生活补助。为进一步做好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县财政拨付9月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资金38.063万元惠及退出村医798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