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五原则规范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
一是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县属企业薪酬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强化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责任,增强县属企业发展活力。
二是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绩效挂钩;建立与县属企业领导班子选任方式相匹配、与县属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调控县属企业领导班子内部、领导班子与县属企业职工之间、不同行业县属企业领导班子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合理。
四是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县属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是坚持出资人监管、有关部门监管与县属企业自律相结合,完善县属企业薪酬监管体制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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