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情况
将粮食流通监管所需必要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保障相关执法督查工作正常开展。
为强化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流通监管,进一步做好安全储粮特别是地方粮食储备工作,县级财政部门在财力特别紧张的情况,结合我县粮食监管工作要求,将粮食执法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2023年通过《关于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财预[2023]2号批复,下达粮食执法工作经费10万,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全部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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