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加强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管理

发布时间:2024-01-04 16:41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保障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合规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财政代管资金账户违规使用,须加强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管理。

一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不得将财政资金“以拨作支”方式转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以保证财政资金直达最终供应商和最终受益者,提高财政资金周转效率和效益。

二是财政部门应明确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存放资金性质和范围,预算单位取得的上级部门补助、部门横向转拨款、服务性收费、代收暂收等资金,可纳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管理。

三是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账户资金进出要加强审核,发现将资金违规存放的或将违规获取的资金存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采取拒绝受理、退还、上缴等措施处理。

四是预算单位不得将非税收入资金存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对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形成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时上缴,实现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收缴分离。不得利用财政代管资金账户违规收费、违规借款、违规支付,不得出借出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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