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开展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为规范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根据《怀远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怀远县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县属企业实际,出台了《怀远县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于2023年6月6日印发实施。
二是完善监督措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资委、县审计局等部门分别根据职责对县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或组织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健全县属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将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薪酬水平、福利性待遇等纳入司务公开范围,接受职工监督。
三是取得显著成效。健全了县属企业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了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增强了县属企业发展的活力。实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绩效相挂钩;建立了与县属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规范了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分配。合理调控了县属企业领导班子内部、领导班子与县属企业职工之间、不同行业县属企业领导班子之间的薪酬差距,进一步促进了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通过出资人监管、有关部门监管与县属企业自律相结合,完善了县属企业薪酬监管体制机制,规范了收入分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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