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一中老校区部分闲置资产评估询价的公告
项目名称
怀远一中老校区部分闲置资产评估
项目单位
怀远县财政局、怀远县教体局
怀远县财政局、怀远县教体局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怀远一中老校区部分闲置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公司,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怀远县财政局、怀远县教体局对怀远一中老校区部分闲置资产进行评估。
二、项目评估范围及标准
(一)项目评估范围。
怀远一中老校区部分闲置资产
(二)标准。
按照怀远县财政局、怀远县教体局要求,对怀远一中老校区部分闲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三、项目完成期限
本项目在3月27日前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四、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资质:具备资产评估资格;
(三)人员要求: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且不少于20年以上执业经验;
(四)业绩要求:2021年以来从事过怀远县区域国资项目的整体资产评估和复核评估项目不少于4项。
(五)信誉要求:
(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 )查询。
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④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查询。
(2)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报价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报价人的投标资格。
各投标人应在报价书中对上述要求做出书面承诺。采购人在中标人服务的任何阶段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中标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五、控制价
本项目报价上限为16万元,各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大于报价上限,否则不予采信。
六、其他
(一)送达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财政局(榴城镇圣泉路313号);联系电话:0552-8216929。
(二)签约方的报价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3月18日17:00。
说明: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采取打分制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当场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后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成交报价人,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满分50分,业绩满分50分。
附件:报价单
怀远县财政局
怀远县教体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