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安徽斯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1:01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安徽斯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斯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院内208室            

二、 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单位反映,并经本机关调查查明,你公司在怀远县白莲坡镇 2023 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B2023HYCGJ180)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你公司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的规定。       

四、 处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14999.98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日期:   2024-04-11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怀远县财政局 

2、联系人:   李先生       

3、联系电话:  0552-82169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