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安徽斯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安徽斯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斯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院内208室
二、 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单位反映,并经本机关调查查明,你公司在怀远县白莲坡镇 2023 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B2023HYCGJ180)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你公司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的规定。
四、 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14999.98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罚日期: 2024-04-11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怀远县财政局
2、联系人: 李先生
3、联系电话: 0552-82169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