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鼓励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既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又能有效缓解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要求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鼓励有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
二是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完善验收方式,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切实提高履约验收工作质量。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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