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6-14 09:33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是鼓励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又能有效缓解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要求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鼓励有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

二是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完善验收方式,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切实提高履约验收工作质量。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