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四举措加强机构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9 08:33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5月中旬,怀远县印发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本次机构改革涉及单位、人员较多,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多途径、多渠道加强机构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机构改革中财政预算和资产与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资产清查、划转、接收、账务处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资产随着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规范资产移交手续。

二是明确资产划转要求。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冻结资产处置,防止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占、转移或低价处置。对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开展清查工作,编制划转资产清单,并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数据。

三是产权界定要明晰,对资产的产权进行清晰界定,避免因机构改革而出现产权模糊或争议的情况。

四是规范资产划转程序。要求涉改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资产划转工作,及时调整会计账簿和资产管理系统,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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