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6 10:34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引凤街道代表团蒋红岩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方面的议案,经我局认真研究审议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地方金融风险办理情况

一是我局化解积极稳妥推进风险化解工作,于201797日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印怀远县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怀政办〔201778 号);二是为防范化解我县金融风险,有效打击和遏制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怀远县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我局制定印发《怀远县2024年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怀政202410号,利用2个月时间,推动金融机构高效清收不良贷款,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对县域金融机构提供的涉嫌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及个人,采取沟通协调、调研约谈、督促还款、确定重点对象实施打击等方式,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强化银企互信,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截至5月底已经成功化解公职人员逃废债务共计18笔,122.58万元。三是近年来我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联合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在内的各类金融事件,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推动金融运行环境建设办理情况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提升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该项工作职责应由人民银行蚌埠市分行牵头;二是我局积极搭建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多渠道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机制预计于6月举办县域政银企对接活动,目前已与怀远农商银行在内的11家金融机构进行对接活动意见征求。

推动政策环境建设办理情况

一是我局积极研究制订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已制定印发《怀远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修订版》,对在怀开业1年以上的银行业县级分支机构地方法人机构年度评价为优秀等次金融机构给予资金激励;对金融支持农业发展、普惠小微及民营企业等领域,已有农业保险补贴、劝耕贷、创业担保贷款、企业股改上市奖补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二是优化相关政务办事流程,支持金融业提升地方金融服务效率,对我局监督管理的县域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在政务事项办理方面给予积极帮助并协调对接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核;三是同步降低金融机构和企业经营成本负担,提升实体经济活力和金融防抗风险能力。该项工作超出我局工作职责,金融机构经营成本负担主要构成取决于银行对于自身业务活动的选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利息支出、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以及其他业务支出其中利息支出占较大比重,人民银行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可有效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

 

 

                              怀远财政

20245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