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关于怀远实验中学校本部物业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1:01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项目编号:BB2024HYCGJ091

二、项目名称:怀远实验中学校本部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四季花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合肥市庐阳区长江路与花园街交口徽盐商务中心 21 层 2111 室

被投诉人:怀远实验中学

地址:怀远县荆山镇健康路

四、基本情况

《 怀 远 实 验 中 学 校 本 部 物 业 服 务 项 目 ( 编 号 :BB2024HYCGJ091)》于2024年8月12日开评标,投诉人于2024年8月14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于2024年8月18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于是进行投诉。投诉事项 1:通过本项目《怀远实验中学校本部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附件中的《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发现我公司“投标文件初审”不通过、“投标文件详审”不通过、“商务标评审”不通过。我公司不清楚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哪一条规定,判定我公司初审不通过?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招标方回复:贵单位响应文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评审表-资格性审查表第 3 条及第二章 谈判须知-第二节 谈判须知-五.开启与评审-第 26 条的“(12)响应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判定贵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无效,投标文件初审不通过。至于贵单位提出的投标文件详审、商务标评审不通过的原因,是因为评审是按照顺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不通过是无法进入下一轮评审的,评审系统会自动判定后续评审不通过。

投诉事项 2:如果我公司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瑕疵,应依法进行现场询标,并给出废标理由;依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 42页 16.“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谈判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谈判小组应主动向供应商询标,并对询标的内容填表记录。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 22 页,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中最后一句话,明确规定废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把相关原因通知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明确指出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投标人。

招标方回复:贵单位响应文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贵单位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是客观事实,谈判小组认为不需要主动向供应商询标。废标理由已由评审系统自动推送至供应商账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怀远县财政局

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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