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关于陕西满天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陕西满天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陕西满天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6号领先时代广场B座2单元509室
二、 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单位反映,并经本机关调查查明,你单位在《怀远县中医院眩晕诊疗系统采购项目(三次)(BB2024HYCGZ0561-重2)》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你单位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的规定
四、 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3000元 。
五、 处罚日期: 2024-12-18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怀远县财政局
2、联系人: 李先生
3、联系电话: 0552-821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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