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三举措”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5-01-13 09:09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是明确奖补标准及范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范围为以村民筹资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跨村项目及村民房前屋后的非公益性项目不纳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范围按照村民实际筹资额的4倍标准予以补助鼓励倡导村级集体资金投入和社会各界捐资,参照村民农民负担限额及补助标准予以奖补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先议事、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坚持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实施,县财政部门负责财政奖补资金指标管理,实行部门申请财政审批制度

三是严肃工作责任。要求各乡镇把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验收工作遵循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县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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