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将厉行节约要求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紧编制年初预算。2024年对560个项目开展预算评审,核减不合理支出3363.3万元,从源头上防范奢侈浪费,推动厉行节约要求落地见效。
二是规范支出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预算支出,2025年预算编制压制各类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预算11.78亿元,有力保障重点支出。
三是推进绩效提升。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2024年对230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2025年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压减低效无效支出1.2亿元,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是强化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和时限,确保财政信息透明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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